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
受核查、评议和复查抽查机构招标工作进度迟缓等因素影响,我省碳排放管理相关工作有所延迟。经研究,广东省2022年度碳排放管理和交易控排企业配额清缴(履约)工作截止时间推迟至7月20日,其中,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广东省碳普惠核证减排量(PHCER)履约的控排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时间为7月10日前。
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相关企业,并督促本市相关企业按期完成配额清缴工作。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广东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工作小组
电话:(020)83625802 83627376
传真:020-83625390 邮箱:gdets@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