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茶叶过度包装的政策提醒函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茶叶过度包装的政策提醒函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31 05:24:55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72
核心提示:为推广简约绿色消费理念,助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GB 23350-2021)主要条文,现对茶叶生产经营中的包装要求提示如下。
发布单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5-31 生效日期 2023-05-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其他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茶叶生产、加工、经销及包装设计相关单位:

为推广简约绿色消费理念,助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对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GB 23350-2021)主要条文,现对茶叶生产经营中的包装要求提示如下:

1、包装空隙率

包装空隙率是指去除内装物茶叶占有的必要空间体积与包装总容积的比率。包装空隙率要根据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GB 23350-2021)5.4.1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茶叶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为13.0),计算结果不得违反4.1表1的规定。如不具备测算能力,应主动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计量检测机构咨询或送检。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在线预览或下载方式:登录网页“https://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检索框输入“GB 23350-2021”检索。

2、 包装层数

包装层数是指完全包裹内装物茶叶可物理拆分的包装的层数。直接接触茶叶的包装算作第一层,依此类推,包装层数不应超过4层。网兜、天地盖形式、塑料薄膜均算一层包装,拎袋和茶叶礼盒包装外塑封膜(厚度低于0.03mm)不算一层包装。

3、包装成本

除直接与茶叶接触的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茶叶销售价格的20%。

茶叶生产、经销单位不得定制、采购及使用违反商品包装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包装物,不得销售违反商品包装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商品;茶叶包装物设计制作单位不得设计、生产及销售违反商品包装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包装物。如违反本提示函的规定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05) 法规动态 (86)
法规解读 (2648)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5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