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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202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闽标联办〔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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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5-04 11:10:44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654
核心提示:现将《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2023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福建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文号 闽标联办〔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4-21 生效日期 2023-04-2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2023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2023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和质量强省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奋力打造富强、创新、活力、幸福、美丽、平安“六个福建”,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和《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引领现代经济发展,助力打造富强福建

(一)加强党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

1.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建设贯穿标准化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

2.完善各级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

(二)赋能数字经济标准化

3.开展福建特色的数字经济标准体系研究,加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计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数字贸易、网络平台及交易合规等领域标准供给,发布数字经济相关标准50项,新增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2个。

4.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标准研制与推广使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4项,打造标准化应用场景7个。

5.推进标准可视化、标准数字化,打造数字经济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三)提升海洋经济标准化

6.开展海洋信息、海洋能源、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邮轮游艇、海洋环保以及智慧海洋、蓝色碳汇、深海开发等标准化研究。

7.加快推动海洋船舶、航运物流、海洋文化创意以及近海水产养殖、海上牧场、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海洋经济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的调研,研制海洋经济相关标准50项。

(四)加强先进制造业标准化

8.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编制全产业链标准图谱。

9.夯实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现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冶金、建材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基础,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研制先进制造业相关标准40项,逐步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

(五)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

10.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七大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

11.布局未来网络、基因与生物技术、深海科技等未来产业标准,推进高性能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光电、新能源汽车、前沿新材料、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高效光伏、氢能及燃料电池、储能、生物医药等领域标准研制,研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标准50项。

(六)加强农业标准化

12.以茶叶、水产、花卉苗木、水果、林竹、畜禽、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为核心,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完成单一品种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编制3个,健全完善新型林草标准体系,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组建省级食用菌产业和竹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夯实科学研究基础,助力打造创新福建

(七)推动科技与标准联动创新

13.在“四大经济”和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未来产业,开展标准化方向科研计划项目8项以上,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达到20%以上。

14.支持企事业单位同步开展技术研发、专利布局、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促进新技术产业化和标准迭代更新。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开展专利与标准融合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项。

15.支持市、县(区)设立标准化科研机构;支持建设标准化技术创新联盟。

(八)推进两岸标准共通

16.在更多行业拓展和应用“四共同三采用”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机制,升级完善两岸标准共通信息服务平台,研制两岸共通标准70项。

17.深入推进第一批两岸标准共通试点工作,在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基础上,开展第二批两岸标准共通试点建设。

三、深化标准化体制改革,助力打造活力福建

(九)深化标准化改革

18.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0项,制修订地方标准100项;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新增团体标准150项、企业标准10000项。

19.弘扬“晋江经验”,开展“标准创新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系列活动,以标准化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探索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打造标准创新团队50个。

21.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征集一批商会团体标准“领先者”。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30家。

22.建立军地衔接、兼容发展的军地通用标准体系,建设“军转民、民参军”标准化项目30项。

23.发挥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辐射带动作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0项。

24.健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2个月以内。

25.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探索建立标准实施效果“福建指数”,完成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150项。

26.优化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管理运行,加强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和考核评估工作,健全完善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跨领域工作机制。

(十)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联动

27.以标准化牵引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研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标准。

28.推进“福”字号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研制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

29.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标准化创新平台3个。

(十一)加强标准化保障

30.完善福建省标准贡献和创新相关奖励制度,探索标准融资增信制度和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强化结果应用。

31.推进《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化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

32.积极推动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将标准化人才纳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范畴。

33.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激励机制和职称评定制度,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推广标准化顾问制度。

34.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标准官制度,培养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800名,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35.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标准化宣传,打造各领域标准化标杆和标准化文化传播新载体,大力发展标准化文化。

(十二)国际标准化创新

36.支持组建贸易标准联盟,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开展福建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推动福建标准与国际标准互认融合,推进“一带一路”和RCEP标准化研究。

37.落实优势领域标准走出去、短板领域标准引进来、重要基础领域标准国内国际同步制定等“三张清单”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高端标准化人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新增国际标准注册专家50名。

四、强化社会治理效能,助力打造幸福福建

(十三)助力乡村标准化

38.围绕科技特派员、基层组织、村民自治、公共法律服务、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新增乡村振兴相关标准50项。

39.开展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深化美丽宜居乡村等标准化试点示范。

(十四)加强服务业标准化

40.增加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康养、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供给;推动新型消费服务、智慧零售、直播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标准建设;探索服务标准分级分类;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7个,研制服务业相关标准50项。

41.加快推进闽菜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闽菜标准化。

(十五)开展城市标准化

42.推进城市标准化建设,加快交通、环保、管网等领域智慧应用和配套标准制定,推动智慧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制定,研制城市相关标准20项。

43.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

(十六)开展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

44.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相关领域标准迭代升级,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协同标准规范体系,着手组建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45.加强营商环境、数字社会、政务公开、机关事务、司法行政、社会治理、知识产权、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等标准化建设,研制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相关标准20项。

(十七)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

46.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慈善事业、广播电视、气象服务、公共文化场馆以及公共体育设施、体卫融合、智能赛事等领域标准研制,形成相关标准40项。

47.推进现代社会保障和妇幼保健、托育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化建设,探索医改标准化。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美丽福建

(十八)实施绿色经济标准化

48.加强共享交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面的标准研制,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实施宣贯培训;推进生态循环农业、林业循环经济、绿色金融、绿色储粮等绿色发展标准研制;形成绿色经济相关标准50项以上。

49.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系统质量标准制定,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污染物排放、监管、防治标准,提升林权改革以及河湖长制、林长制、国家公园建设等工作标准化水平。

(十九)实施文旅经济标准化

50.助力打造“福”文化、“清新福建”和“全福游、有全福”等品牌名片,建设完善文旅经济标准体系,组建文旅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51.推进数字文化、创意文化、时尚设计、融媒体以及沉浸式视频制作、播出等领域标准研制应用;制修订文化创意与旅游、金融、科技等融合发展相关标准,形成文旅经济相关标准50项。

(二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

52.立足产业发展和节能提效技术革新需求,开展我省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地方标准等标准化课题研究,做好相关配套制度、标准制定实施的技术支撑和研究储备,促进节能低碳标准协同创新。

53.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研究,推进落实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研制相关标准20项。

六、规范公共安全领域,助力打造平安福建

(二十一)开展公共安全标准化

54.完善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标准,加快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构建应急管理标准体系,研制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10项。

55.织密筑牢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加强重大工程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标准建设。

 地区: 福建 
 标签: 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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