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2023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标准化协调推进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2023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和质量强省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奋力打造富强、创新、活力、幸福、美丽、平安“六个福建”,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和《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引领现代经济发展,助力打造富强福建
(一)加强党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
1.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建设贯穿标准化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
2.完善各级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
(二)赋能数字经济标准化
3.开展福建特色的数字经济标准体系研究,加强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计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大数据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数字贸易、网络平台及交易合规等领域标准供给,发布数字经济相关标准50项,新增数字经济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2个。
4.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标准研制与推广使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4项,打造标准化应用场景7个。
5.推进标准可视化、标准数字化,打造数字经济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三)提升海洋经济标准化
6.开展海洋信息、海洋能源、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邮轮游艇、海洋环保以及智慧海洋、蓝色碳汇、深海开发等标准化研究。
7.加快推动海洋船舶、航运物流、海洋文化创意以及近海水产养殖、海上牧场、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海洋经济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的调研,研制海洋经济相关标准50项。
(四)加强先进制造业标准化
8.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编制全产业链标准图谱。
9.夯实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现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冶金、建材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基础,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研制先进制造业相关标准40项,逐步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
(五)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
10.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七大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
11.布局未来网络、基因与生物技术、深海科技等未来产业标准,推进高性能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光电、新能源汽车、前沿新材料、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高效光伏、氢能及燃料电池、储能、生物医药等领域标准研制,研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标准50项。
(六)加强农业标准化
12.以茶叶、水产、花卉苗木、水果、林竹、畜禽、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为核心,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完成单一品种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编制3个,健全完善新型林草标准体系,创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组建省级食用菌产业和竹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夯实科学研究基础,助力打造创新福建
(七)推动科技与标准联动创新
13.在“四大经济”和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未来产业,开展标准化方向科研计划项目8项以上,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达到20%以上。
14.支持企事业单位同步开展技术研发、专利布局、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促进新技术产业化和标准迭代更新。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开展专利与标准融合试点示范建设项目1项。
15.支持市、县(区)设立标准化科研机构;支持建设标准化技术创新联盟。
(八)推进两岸标准共通
16.在更多行业拓展和应用“四共同三采用”两岸标准共通工作机制,升级完善两岸标准共通信息服务平台,研制两岸共通标准70项。
17.深入推进第一批两岸标准共通试点工作,在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基础上,开展第二批两岸标准共通试点建设。
三、深化标准化体制改革,助力打造活力福建
(九)深化标准化改革
18.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0项,制修订地方标准100项;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比重,新增团体标准150项、企业标准10000项。
19.弘扬“晋江经验”,开展“标准创新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系列活动,以标准化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探索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打造标准创新团队50个。
21.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征集一批商会团体标准“领先者”。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30家。
22.建立军地衔接、兼容发展的军地通用标准体系,建设“军转民、民参军”标准化项目30项。
23.发挥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辐射带动作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0项。
24.健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地方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2个月以内。
25.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探索建立标准实施效果“福建指数”,完成标准质量和实施效果评估150项。
26.优化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管理运行,加强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和考核评估工作,健全完善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跨领域工作机制。
(十)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联动
27.以标准化牵引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强化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研制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标准。
28.推进“福”字号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研制品牌评价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
29.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或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标准化创新平台3个。
(十一)加强标准化保障
30.完善福建省标准贡献和创新相关奖励制度,探索标准融资增信制度和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强化结果应用。
31.推进《福建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化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
32.积极推动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将标准化人才纳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范畴。
33.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激励机制和职称评定制度,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和推广标准化顾问制度。
34.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标准官制度,培养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800名,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建立内部激励机制。
35.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标准化宣传,打造各领域标准化标杆和标准化文化传播新载体,大力发展标准化文化。
(十二)国际标准化创新
36.支持组建贸易标准联盟,强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开展福建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推动福建标准与国际标准互认融合,推进“一带一路”和RCEP标准化研究。
37.落实优势领域标准走出去、短板领域标准引进来、重要基础领域标准国内国际同步制定等“三张清单”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高端标准化人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新增国际标准注册专家50名。
四、强化社会治理效能,助力打造幸福福建
(十三)助力乡村标准化
38.围绕科技特派员、基层组织、村民自治、公共法律服务、农村人居环境、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新增乡村振兴相关标准50项。
39.开展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深化美丽宜居乡村等标准化试点示范。
(十四)加强服务业标准化
40.增加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康养、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供给;推动新型消费服务、智慧零售、直播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标准建设;探索服务标准分级分类;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7个,研制服务业相关标准50项。
41.加快推进闽菜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闽菜标准化。
(十五)开展城市标准化
42.推进城市标准化建设,加快交通、环保、管网等领域智慧应用和配套标准制定,推动智慧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制定,研制城市相关标准20项。
43.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
(十六)开展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
44.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相关领域标准迭代升级,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协同标准规范体系,着手组建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45.加强营商环境、数字社会、政务公开、机关事务、司法行政、社会治理、知识产权、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等标准化建设,研制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相关标准20项。
(十七)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
46.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慈善事业、广播电视、气象服务、公共文化场馆以及公共体育设施、体卫融合、智能赛事等领域标准研制,形成相关标准40项。
47.推进现代社会保障和妇幼保健、托育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化建设,探索医改标准化。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美丽福建
(十八)实施绿色经济标准化
48.加强共享交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面的标准研制,加强制止餐饮浪费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实施宣贯培训;推进生态循环农业、林业循环经济、绿色金融、绿色储粮等绿色发展标准研制;形成绿色经济相关标准50项以上。
49.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系统质量标准制定,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及污染物排放、监管、防治标准,提升林权改革以及河湖长制、林长制、国家公园建设等工作标准化水平。
(十九)实施文旅经济标准化
50.助力打造“福”文化、“清新福建”和“全福游、有全福”等品牌名片,建设完善文旅经济标准体系,组建文旅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51.推进数字文化、创意文化、时尚设计、融媒体以及沉浸式视频制作、播出等领域标准研制应用;制修订文化创意与旅游、金融、科技等融合发展相关标准,形成文旅经济相关标准50项。
(二十)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
52.立足产业发展和节能提效技术革新需求,开展我省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地方标准等标准化课题研究,做好相关配套制度、标准制定实施的技术支撑和研究储备,促进节能低碳标准协同创新。
53.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研究,推进落实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研制相关标准20项。
六、规范公共安全领域,助力打造平安福建
(二十一)开展公共安全标准化
54.完善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标准,加快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构建应急管理标准体系,研制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10项。
55.织密筑牢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加强重大工程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标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