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品种品质品牌“三品”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沪粮法〔2023〕48 号)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品种品质品牌“三品”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沪粮法〔2023〕48 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27 14:33:17  来源: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576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粮规〔2021〕236号)和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指导意见》(沪粮规建〔2022〕120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粮食品种品质品牌“三品”提升三年行动制定
发布单位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沪粮法〔2023〕48 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生效日期 2023-04-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粮食企业:

现将《   上海市粮食品种品质品牌“三品”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4月23日

上海市粮食品种品质品牌“三品”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粮规〔2021〕236号)和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指导意见》(沪粮规建〔2022〕120号)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粮食品种品质品牌“三品”提升三年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促进本市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动适应现代粮食产业加速走向小包装化、品牌化的发展趋势,结合超大型城市和粮食主销区实际,积极探索新发展模式,引导本市地产粮食由增产向提质转变,培育打造更多上海特色区域公用品牌和“中国好粮油”“上海好粮油”品牌,推动优质粮食品牌化、品牌产品规模化,不断增强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市场供给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高品质粮油产品的消费升级需求。

二、主要目标

通过2023—2025年三年的努力,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与超大型城市和粮食主销区实际相符合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和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组织引导优质粮食生产,持续优化粮食供给结构,稳定增加优质粮食生产。强化粮油品质高标准引领,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现粮油全链条品质大幅提升,丰富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市场优势培育打造一批好粮油优质品牌,不断扩大上海粮油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品种优先导向,推进优粮优产和优粮优购。发挥流通引导生产的反馈激励作用,鼓励收购企业对于优质粮食品种采取“优粮优价”的市场化定价模式,鼓励支持全市各规模以上粮食购销、储备、加工企业与市郊各产粮区,与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构建长期稳定的产销协作机制,引导优质粮食订单收购和建设优质粮源基地。重点支持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的“订单模式”推广,支持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对优质粮食进行规模化收购,支持优质稻米产业保险等创新模式发展,通过各种方式,有效扩大优质粮食品种生产经营。三年内,各主要产粮区区内优质品种签约订单(含优质稻米产业保险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区内生产面积5%,并保持一定比例增长。市级粮食企业每年优质品种签约订单不少于2万亩,并保持一定比例增长。

(二)强化品质核心支撑,丰富扩大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市、区两级要围绕“五优联动”总要求,鼓励企业实施更高产品质量标准,强化粮油品质核心指标的标准引领,带动全链条品质大幅提升。支持企业加强粮油科技攻关,加大力度实施技术改造和生产线迭代升级,强化粮油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约束,延长产品链条,发展粮油产业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加工,提升优质粮油加工产能和品质追溯能力。围绕市场需求,顺应消费升级,增加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给,发展全谷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促进粮油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要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本市粮油加工业发展壮大,发挥产粮区农民合作社在本市优质粮油供应和应急保供方面积极作用,鼓励支持粮油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提升加工品质、发展绿色仓储、增强烘干整理等产后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本市优质粮油供应能级。三年内,各主要产粮区优质粮油产品供给量每年不少于3000吨,市级粮食企业优质粮油产品供给量每年不少于2万吨,并保持适当增长。

(三)发挥品牌示范作用,带动争创优质品牌。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等多措并举,推进品牌培育和整合,打造更多的上海名优品牌;持续办好“上海好粮油”产品遴选,支持有条件的区组织开展本区域好粮油产品遴选。鼓励各产粮区、企业依托区域文化、传统资源和产业优势,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优质品牌,积极申报注册中国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三年内,各主要产粮区应培育申报好粮油品牌1个以上,市级粮食企业要积极参加“中国好粮油”“上海好粮油”评选活动,力争荣获“中国好粮油”或“上海好粮油”称号1个以上,通过积极实施品牌优先发展战略,推动粮油行业走品牌化高质量发展道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粮食企业要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现实意义。各区要切实承担政府责任,粮食物资储备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三年发展目标,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抓好推进落实。粮食企业要深刻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增强品牌发展意识,培育创建品牌,优化完善服务,推动粮食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二)加强财力投入。市、区两级要加大对“三品”提升三年行动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荣获“中国好粮油”“上海好粮油”称号的企业、品牌及产品,支持本市粮油加工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提升品质和品牌,支持优质稻米产业保险等创新模式发展,推动本市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补贴奖励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粮食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充分用好用足市、区两级优惠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投资粮油品牌建设与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考核督导。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三品”提升三年行动作为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各区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与市粮食物资储备局沟通,及时上报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进展和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市粮食物资储备局将定期开展调度督导,提高考核精准度和针对性,推动三年行动各项任务顺利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57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