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中直、区直有关单位: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由中国与东盟、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自由贸易伙伴共同推动达成的区域贸易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广西农业高质量对接RCEP工作,促进农业国际交流合作,扩大农产品贸易规模,推动广西农产品走向RCEP市场,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联动机制。建立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广西农业对外合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加强商务、海关、贸促等成员单位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指导推进全区农业对接RCEP促进农业国际合作和对外贸易等各项工作开展,协调推动优势农产品国外市场准入问题。各市要主动作为,推动本级并指导所辖县(市、区)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积极谋划促进农业国际贸易与投资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农产品出口RCEP市场过程中的问题堵点,提升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水平。
二、搭建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建立广西—RCEP经贸大数据分析平台,为高质量实施RCEP提供贸易、投资等方面的数据、信息支持。梳理全区农业国际贸易和投资情况,摸清农产品出口家底,整合国际行情等各类信息,帮助农业企业协调对接农产品国际贸易资源。构建对RCEP成员国的贸易风险预警网络,及时通报RCEP协约国之间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指导企业应对防范国际风险。加快RCEP原产地管理信息系统3.0升级,全面推广农产品原产地证书智能审单。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加快RCEP成员国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建设,提高RCEP农业条款实施便利化水平。
三、建设示范基地,打造国际品牌。加大力度建设自治区级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境内外农业开放合作示范区以及国家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积极探索RCEP农产品(国际)采购交易中心建设,增强广西农业国际竞争力。组织区内优质农产品开展HACCP危害分析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香港优质“正”印等国际认证,打造一批广西出口农产品品牌,推动柳州螺蛳粉、广西六堡茶、桂林罗汉果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品牌、标准、质量与国际接轨。推动在茶叶、水果、蔬菜、水产等重点出口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盟组织,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规范农产品出口秩序。
四、开展经贸对接,畅通出口渠道。立足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平台,持续推动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论坛、国际合作展等系列农业经贸活动提质升级,拓展深化“南宁渠道”促进农产品出口。充分利用中国—东盟经贸中心、中国—东盟特色商品汇聚中心、RCEP国际博览中心,为农业企业参与RCEP合作提供常态化展示交易及经贸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依托线上线下展会平台,组织农业企业参加海内外国际展会活动,重点与RCEP成员国做好农业贸易投资洽谈对接,支持鼓励企业线上参展抓订单拓市场。积极引入出口平台类、跨境电商类企业,搭建广西出口农产品线上展示和销售平台,支持企业在境外设立广西名优农产品海外展示直销中心,助力农业企业“走出去”开拓RCEP市场。
五、强化宣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RCEP政策宣传,开展“RCEP宣讲进企业”活动,指导培训农业企业掌握RCEP规则,用好《广西出口RCEP零关税优势农产品清单》。依托RCEP企业服务中心开展RCEP农产品原产地证书签发等“一站式”专业化服务,引导农业企业积极申请AEO认证,帮助农业企业协调解决对接RCEP的困难诉求,做好农产品出口促进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总结一批对接RCEP促农业投资和贸易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国际贸易合作“八桂农匠”,遴选一批示范影响大的先进地市工作典型,面向全区乃至全国宣传推广,讲好广西“三农”国际故事。
请各单位于每年2月、4月、7月、10月的25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农产品贸易情况统计表、农业国际贸易与投资供求信息表、农产品出口物流需求表(见附件3—5)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外交流合作处)。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李英,联系电话:0771-5829850、18176896885,电子邮箱:gxnytwjc01@163.com。
附件:1.有关单位名单
2.扎实推进广西农业高质量对接RCEP 促进农业国际合作与农产品贸易任务分解表
3.农产品贸易情况统计表
4.农业国际贸易与投资供求信息表
5.农产品出口物流需求表
6.广西进出口RCEP减免关税优势商品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