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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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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02 02:56:37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2613
核心提示:湖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3-01 生效日期 2023-03-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2023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6日

2023年湖北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筑牢“三农”压舱石意义重大。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全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部署,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大力实施强县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在指导原则上,做到“三个坚定不移”。一是坚定不移守牢农业“基本盘”。坚持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基地,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提升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供给安全。二是坚定不移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深入合作,让农民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坚持把更多资源力量聚焦配置到产业就业、创业兴业上,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三是坚定不移实施强县工程。着眼城乡统筹发展,引导更多资源、资金、人才向基层倾斜、向农村覆盖。大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盘活利用农村“三地一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完整乡村社区,推动形成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在工作目标上,全力落实省委农办印发的《全面促进农林牧渔业稳产保供2023年行动方案》(鄂农组发〔2023〕8号),力争主要指标稳中向好、稳中有进。农产品生产方面,粮食产量稳定在500亿斤以上,油菜籽产量达到290万吨以上,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245万头左右,淡水产品产量稳定在500万吨以上。农业产业化方面,认定省级龙头企业100家以上,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45万亿元以上。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4%以上。农业绿色发展方面,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2%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面,完成15万户农村户厕建改任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家庭农场达到18.5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11.8万家,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头雁”1000名、高素质农民3万名。

一、抓紧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一)千方百计夺取粮食丰收。保障粮食安全是建设农业强省的首要任务。主动对接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制定落实方案。着力稳面积、攻单产,力争多增产。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层层分解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把面积落实到户到田。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将粮食生产面积、总产量等指标纳入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等考核。实施双季稻轮作等项目,力争双季稻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全力提高单产。开展春季田管大培训活动,努力夺取夏粮丰收。深入实施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行动,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吨粮”模式,强化肥水统筹,努力提高单产水平。加强组织保障。推进粮食生产全过程管理,全力落实人、技、物、钱四大保障要素。建立分区包片保目标工作机制,组织农技人员下沉一线巡回指导服务。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引导涉农项目资金向粮食生产倾斜,加强政策宣传,稳定种粮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持续开展机收减损。(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处室、单位)

(二)多措并举扩种大豆油料。贯彻落实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部署,将大豆、油料生产指标层层分解并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建设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片区30万亩,编制技术模式图,推进分区域分类型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油菜轮作项目,力争夏收油菜面积比上年增加160万亩以上。组织开展油菜高产竞赛,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支持荆门建设高油酸油菜基地50万亩,推进江汉平原油菜产业集群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菜用、花用、蜜用等多功能,提升油菜作物综合价值。(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油菜办公室)

(三)提升生猪等畜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开展生猪产能调控,稳固生猪基础能力,确保规模猪场(户)稳定在1.28万个左右。强化生猪市场行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深入开展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加快发展节粮型畜牧业。支持禽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家禽产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厅畜牧兽医处)

(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养殖证核发全覆盖,稳定池塘养殖面积。合理利用农村塘堰和莲藕田资源,拓展养殖新空间。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力争建设示范点30个以上、推广面积2万亩以上。科学发展大水面增殖渔业,鼓励各地组建国有平台公司对湖库大水面集中经营,在禁捕湖库有序开展增殖渔业资源利用增点扩面试点。因地制宜推广“小龙虾繁养分离”“七钱虾”“稻虾鳖(鳝、螺)”“稻田无沟化养殖小龙虾”等模式,提高稻渔综合种养效益。(责任单位:厅渔业渔政管理处)

(五)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启动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蔬菜集约化育苗,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化信息化粮食烘干中心。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因地制宜发展楼房养猪、叠层高效养禽等立体养殖,加快应用环境控制、自动喂养等先进适用装备。推进集中连片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发展循环水工厂化、陆基工程化等设施渔业。(责任单位:厅计划财务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省蔬菜办公室)

(六)统筹抓好经济作物生产。树立大食物观,加强经济作物主产区、优势区、功能区建设,提升应急保供能力。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保持在1965万亩左右,引导支持水生蔬菜、高山蔬菜等特色蔬菜生产。建设高效菜园、精品果园、生态茶园、道地药园80万亩。(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省蔬菜办公室、果茶办公室)

(七)全力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树牢抗灾夺丰收思想,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会商,科学防范低温冻害、高温干旱、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及时组织技术力量指导受灾地区恢复生产。密切监测水稻“两迁”害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发生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确保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全面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十条措施,统筹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先打后补”,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责任单位: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省植物保护总站)

二、加强物质技术装备支撑,夯实农业强省建设基础

(八)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分解下达3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其中新建200万亩、改造提升150万亩。指导督促项目县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补上土壤改良、田间排灌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设施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优化完善监督评价指标,提升日常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农垦国土资源科技管理服务中心)

(九)加强耕地保护和种植用途管制。严守耕地红线,坚决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指导各地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划实补足、上图入库。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加强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全面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完成50%以上耕地、园地、林草地等农用地普查任务。深入实施退化耕地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种植业管理处,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

(十)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编制全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方案,聚焦底盘技术、核心种源、关键农机装备、绿色高效种养和耕地质量保育等重点领域,力争在基础性、原创性、应用性重大农业科技方面实现突破。支持湖北洪山实验室、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聚合产业、平台、项目、人才、资金等要素,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链。完善省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快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推广30项农业主推技术。深入实施院士专家科技服务产业链“515”行动(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组织创建一批省级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和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

(十一)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持续推进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和省级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建设,构建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采取“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开展育种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快选育一批当家品种。择优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强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繁基地建设。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加强种子、种苗供需监测,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拨。(责任单位:厅种业管理处,省种子管理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

(十二)加快先进农机创制推广。组织编制省级农机装备短板弱项机具需求清单和项目储备库,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核心技术研发应用攻关项目,形成一批“专精特新缺”的农机新产品。建设一批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山区特色作物机械化示范点。加快推动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围绕油菜移栽和分段收获、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用机需求,组织开展现有农机具适配改造。加快淘汰老旧农机,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开展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十三)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挖掘总结农业农村信息化基地建设经验,推广农业数字化生产路径。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集成应用,加快建设一批基于北斗智能农机示范基地、智慧农场。开展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召开数字乡村发展大会。细化实化农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统计核算,加强农林牧渔统计数据调度会商,提升统计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厅市场与信息化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三、培育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十四)全力打造农业产业链。突出“土特产”要求,实施乡村重点产业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建设,加快农业全链条升级。做强重点龙头企业。深入实施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支持龙头企业组建大型农业集团或产业联盟,服务推动1-2家企业上市。瞄准头部企业和细分领域冠军企业,组织有关县市和企业赴长三角、珠三角开展精准招商。举办农业招商引资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打造产业集聚平台。聚焦优质稻米、水生蔬菜、菜籽油、茶叶等产业,加快发展“一村一品”,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密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加强流通体系建设。争取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做强荆州淡水产品、潜江小龙虾等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加快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培育农业知名品牌。组织申报国家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加强农产品品牌策划宣传,举办2023湖北农业博览会,开展多种形式沿海行、边疆行和海外行活动。(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发展规划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种业管理处,省油菜办公室、蔬菜办公室、果茶办公室)

(十五)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围绕油菜、柑橘、茶叶、中药材、莲、香菇等特色产业,拓展休闲旅游、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功能,培育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园区。制定预制菜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地道荆楚味”预制菜宣传推介活动,支持荆州等地打造“华中预制菜之都”。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产品上行;实施“新农人计划·来抖音学农技”等项目,培育一批直播带货网红达人。(责任单位: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交流合作处,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十六)发展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持续实施“十四五”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开展特色产业园建设试点,建设菜果茶药“三品一标”示范园,加强技术推广、设施更新、品牌营销和人才培养,持续推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强化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加大投入力度,力争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60%以上。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持续推进消费帮扶,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科技教育处)

(十七)推动高水平农业对外开放。指导推动莫桑比克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和南南合作项目,做好外派专家储备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在大冶等5个县市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在石首等8个县市实施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组织创建第三批国家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开展境外招商、品牌宣传推介活动,支持涉农企业到海外建厂建仓。推动鄂台农业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厅交流合作处,厅对外合作办公室,省农垦对外经济交流中心)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十八)集成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逐步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组织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实施一批长江经济带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启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指导33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制定关键农时科学施肥技术指导方案,重点示范推广侧深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模式。推进绿色防控整建制国家级示范县建设,建立省级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110个。组织涉农县25%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提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水平。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加厚地膜和生物降解地膜,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秸秆“五化”高值高效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沼气综合利用,示范带动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加快推广农业减排固碳技术,建设一批绿色低碳示范村镇。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农场建设评价。(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发展规划处、畜牧兽医处,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植物保护总站、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农村能源办公室)

(十九)常态化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专项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养老保险、帮扶救助等政策,提高安置保障工作质量。组织开展长江水生生物指数评价。保持打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组织开展“四清四无”工作“回头看”,查处一批非法捕捞典型案件。加快构建禁渔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天网工程”,加强渔政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建设省级长江禁捕监控平台,推动省市县渔政执法平台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厅渔业渔政管理处,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深入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扩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产品规模。组织编制现行省级农业地方标准目录,创建5个国家级和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深入实施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追溯目录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巩固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推动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推进乡镇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网格化建设。紧盯豇豆、韭菜、鳝鱼等重点品种,开展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加密巡查和速测频次,严打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认定200个绿色、有机农产品。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6%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五、加强乡村建设和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十一)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组织开展中期评估,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稳步推进农村户厕建改。指导督促各地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成果,分类推进问题厕所整改。编制农村厕所管理维护导则,指导各地探索建立运行管护机制。遴选推荐全国农村厕所革命典型案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开展整村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遴选推介一批典型案例。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协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强化源头分类减量。全面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常态化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推进村庄绿化、庭院整治,持续改善公共环境。深入开展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组织创建一批全国美丽宜居村庄。协调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责任单位: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二十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主题宣教活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第二批“一约四会”典型案例和第四届“县乡长说唱移风易俗”节目征集宣传活动。遴选推荐第四批全国村级“乡风文明建设”典型案例、第五批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组织申报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制定荆楚农耕文化展示馆建设规范。以“庆丰收 促和美”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湖北主会场活动。举办2023“新时代乡村阅读季”活动,遴选推介“乡村阅读榜样”,打造“共建书屋、共享书香”创新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健康跑、荆楚和美乡村展播展示等活动。办好湖北省第九届农民运动会。(责任单位: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市场与信息化处,省农村能源办公室)

(二十三)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组织申报第二轮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开展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遴选推荐一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等治理方式,探索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等经验做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管,推进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等工作。协调推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维护好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责任单位: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组责任单位)

六、深化农村重点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四)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指导试点地方探索延包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路径。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推进承包管理数字化建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流转型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800万亩以上。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强仲裁员培训工作,提升调解仲裁素质能力。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农田集中连片整理,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责任单位:厅政策与改革处,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二十五)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指导宜城、大冶、恩施、沙洋等4个试点县市全面完成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改革制度成果;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问题图斑核查,依法依规完成分类处置,协调推动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指导各地做好宅基地审批备案、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全省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以及利用情况调查,开展盘活利用试点,总结推介一批典型模式和案例。(责任单位: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二十六)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制定规范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研究制定利用农村资源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探索建立集体经济发展激励机制,总结推广资源型、物业型、产业型、生态型、混合型等发展模式。全面推广运用湖北数字农经网,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持续化解村级债务,确保全省非经营性负债50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债务化解总进度达到90%。深入开展清廉村居建设。(责任单位: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二十七)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等渠道,培训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1万人次;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开展“千员带万社”活动。推行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家庭农场“一码通”“随手记”。指导竹溪、安陆、襄州、蕲春等4个县市完成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任务。组织开展国家示范农民合作社监测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引导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加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融入重点农业产业链。扩展农民合作社办企业试点。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以粮棉油为重点,兼顾支持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的社会化服务。深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组织形式。举办农业社会化服务媒体直播、典型发布等活动。(责任单位: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农民合作社办公室)

(二十八)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支持湖北农垦集团和国有农场联合联营,推进农垦农场联盟建设,力争联盟总资产规模超过200亿元。建立和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或农业产业公司,提升国有农场农业经营服务能力。开展农垦集团化企业化改革发展质量监测。推进国有农场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指导国有农场加强土地经营管理,规范土地承包、租赁行为。加强国有农场土地监管,开展耕地面积核查,建设土地管理与利用信息监测平台。推进国有农场产业基地提档升级,深入实施品牌强垦行动和欠发达国有农场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加快培育壮大农场优势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厅农垦处、政策与改革处,省农垦国土资源科技管理服务中心)

七、强化措施保障,落实乡村振兴重点任务

(二十九)加强规划行动引领。组织制定农业强省建设规划,未来5年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制定路线图和施工图。组织创建一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设一批农业强市、农业强县。组织开展全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监测评估,客观评价进展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日常调度机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优化评价指标,分类分区开展评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制定落实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指导县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组织创建一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责任单位:厅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

(三十一)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争取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鼓励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湖北版运行机制,继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增加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农产品仓储保鲜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投放。继续在55个产粮大县全面开展水稻、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鼓励龙头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等拓宽融资渠道。聚焦现代种养、农产品加工流通、乡村新型服务等重点产业,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责任单位:厅计划财务处)

(三十二)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实施农业经理人等高层次人才倍增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加强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引导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农技推广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制订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农业行业技能大赛和农村人才创业创新项目比赛活动。组织评选十佳农民和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引导支持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创业能力。深入推进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责任单位:厅科技教育处、人事处、乡村产业发展处)

(三十三)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推动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地方性立法。聚焦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深入开展种子侵权假冒整治、渔政执法“2023亮剑”、生猪私屠滥宰“百日整治”等专项行动。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开办“法治大讲坛”品牌栏目,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高质量推进“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统筹抓好国家安全、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等工作。(责任单位:厅法规处、办公室、交流合作处、种植业管理处,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

 地区: 湖北 
 标签: 农业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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