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省局决定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精准帮扶,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健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显著增强,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消除,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发展基础更为坚实,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部门集成服务食品产业安全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二、帮扶对象
2023年,省局重点帮扶31家处于快速发展期、提升意愿强烈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1家、大型连锁超市和农批市场8家、校外供餐单位6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6家。同时,各市县局结合实际,帮扶一定数量的发展基础较好、做优做精意愿较强的中小微企业。
三、帮扶重点
(一)加强培训指导,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能力培训。推动帮扶企业与业内优秀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结对子”,通过行业“领头雁”传帮带,提升帮扶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建立监管人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交流渠道,随时解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根据企业产品特点、从业人员岗位需求,分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培训,指导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法合规操作。
(二)组织专家进企排查整治隐患。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和执法业务骨干,对帮扶企业执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人、机、物、环等控制情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根据“诊断”情况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指导企业按照专家意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重大隐患,监督企业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企业完成重大隐患治理后,及时复查验收。
(三)助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帮扶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开展评估,查找短板和漏洞,指导企业修订、调整相关制度。联合专业机构、优秀企业,指导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体系)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强化质量品牌建设。支持企业申报参加质量奖评选、“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帮助做好申报辅导培训、创奖培育指导,帮助企业总结、提炼独具特色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食品行业标杆规范,提高全员、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五)开展食品检验能力提升行动。组织省食药院、质检院专家指导帮扶企业梳理修订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制度,科学设定出厂检验项目,防止使用不合格原料和不合格产品出厂。组织检验检测专家进实验室活动,深入企业一线检测实验室进行指导。组织企业检验室人员培训,使其正确掌握检验方法,准确操作检验仪器,依规开展检验工作。适时开展检验仪器检定校准工作,防止因仪器失准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六)实施食品标签安全审查行动。组织专家和执法业务骨干对帮扶企业食品标签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分析常见问题,开展标签企业自查和专家抽查,规避标签潜在风险。开展企业在用食品标签安全审查,确保所使用的产品标签内容真实、合法、合规。根据食品安全标准等变化以及新产品上市需求,及时提供食品标签安全审查跟踪服务。
(七)组织产销精准对接活动。发挥全链条监管优势,根据帮扶食品生产企业需求,组织信誉好、实力强的原料供应和流通销售企业开展对接活动,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增加销售机会,提高营业收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良性发展。
(八)精准服务特食生产企业发展。组织1-2次特医食品政策法规宣讲会,讲解特医食品发展现状、法规政策、监管要求等,协助有意向发展特医食品的企业客观理性进入行业。对注册阶段需要帮扶的企业,组织专家“点对点”政策法规辅导,“面对面”专业技术指导,助力企业顺利通过现场核查。对新设备工艺变更需要帮扶的企业,积极搭建评审专家与企业的沟通渠道,提供优化工艺、合规生产等意见建议,做到合规变更,避免违规风险。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协同。帮扶工作贯穿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涉及食品安全、质量、计量、认证认可等多个领域,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借助机构技术优势,强化协作配合。通过集约化帮扶,提升帮扶质量和效率。加强与“两个责任”包保工作协同,对包保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帮扶,扩大帮扶行动影响力。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统筹,制定全年帮扶行动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任务内容和责任人,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三级联动推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级帮扶行动的方式、重点、措施,确定帮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级确定的帮扶企业应不重叠,且数量适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了解本级帮扶企业存在的困难与需求,选派专家工作队,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组织开展帮扶行动。
(三)成立惠企服务工作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帮扶企业需求,选派食品、质量、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等领域的专家,成立惠企服务工作队。省局相关处室可直接从推荐的专家(附件)中组成惠企服务工作队,也可以根据实际另行选派专家组成工作队。
五、工作要求
(一)定期开展调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和工作台账,督促行动有序开展。请各市局将市县两级帮扶企业名单,于4月15日前按食品监管条线分别报省局食品相关处室和食品生产处,并于第二、三、四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向省局食品相关处室报送本季度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帮扶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故事等,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做好总结报告。请省局食品相关处室将本监管条线的全省帮扶情况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发省局食品生产处。请各市局和省局食品相关处室于12月25日前,将全年“食安护航”帮扶行动全年工作总结报省局食品生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