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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工作要点及分工的通知》 (宁粮发〔2023〕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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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4-04 10:42:2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271
核心提示:现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工作要点》及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宁粮发〔2023〕25 号
发布日期 2023-04-03 生效日期 2023-04-0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工作要点》及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精心安排部署。各处室(单位)要把抓落实摆在首位,立足职能职责,主动认领《要点》及分工中涉及本处室、单位的任务,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逐项细化实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落实的思路、举措、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制定每季度工作目标,形成本处室、单位贯彻落实《要点》的具体方案,确保有序、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扎实推进落实。各处室(单位)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协作配合,同心共向推动工作落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落实《要点》及分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以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同时,涉及多个处室(单位)负责的工作,主责部门要充分发挥总揽作用,定期牵头研究推进,及时收集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配合部门要主动参与,全力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绝不允许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局办公室要将《要点》及分工纳入年度局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并加强对《要点》及分工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每季度通报一次落实情况。局机关纪委要将《要点》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对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1.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工作要点》及分工的通知(定稿).pdf

 地区: 宁夏 
 标签: 工作要点 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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