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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清远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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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14 09:48:25  来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21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3年清远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3-03-09 生效日期 2023-03-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3年清远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2023年清远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23年清远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抽查对象

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食品用金属制品、玻璃制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抽查时间

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

三、监督抽查产品范围

全市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产品类别,食品用金属制品、玻璃制品(具体抽查批次见附件)。

四、抽样及检验机构

本次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工作由市局统一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五、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监督抽查方案由市局另行制定,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由市局另行发布。

六、信息公布

监督抽查信息由市局统一发布。

七、经费列支

监督抽查所需费用在专项经费中支出,不得向企业抽取任何费用。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局要认真配合承检机构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范要求开展抽样、检验,根据进度安排及时完成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二)各县(市、区)局、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预先将抽样和检验信息通知有关企业。

附件:2023年清远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查计划批次

附件

2023年清远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查计划批次                               单位:批次

  清城区 清新区 英德市 佛冈县 阳山县 连州市 连南县 连山县 合计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21 7 4 9 2 1 1   45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 1               1
食品用洗涤剂 3   2           5
电热加工设备 2 1             3
食品用金属制品       1         1
食品用玻璃制品         1       1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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