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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粤市监〔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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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14 09:34:01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28
核心提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单位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粤市监〔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03-13 生效日期 2023-03-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委):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标委联〔2023〕3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推荐循环经济模式成熟,产业链条完整,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协同作用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显著,标准化基础较好的项目,请于2023年3月2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和推荐汇总表报省市场监管局,并同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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