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进福建农业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印发的《“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发改委、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制定了《福建省“十四五”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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