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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省委和省政府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闽农综〔20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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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3-01 14:11:51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1867
核心提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大力保障粮食安全,
发布单位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闽农综〔2023〕1号
发布日期 2023-02-28 生效日期 2023-02-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大力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走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建设农业强国贡献福建力量。

一、稳定发展粮油生产

1.强化稳粮惠农政策。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及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中央资金,落实省级种粮奖补政策,协调烟草部门继续支持烟后稻种植,推动市县加大对发展粮油作物特别是双季稻、再生稻等扶持力度,促进水稻种植保险提标,鼓励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稳定农民预期。

2.切实稳定粮食生产。逐级细化落实粮食种植面积1253万亩(其中大豆52.8万亩)、产量507万吨任务。积极利用边坡荒地、果茶园等扩种、间作套种旱粮,推动抛荒山垅田复垦种粮,引导低效茶果园退果退茶还粮,挖掘种粮潜力。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集成推广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精确定量栽培等关键增产技术,强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开展水稻机收减损行动,大力发展粮食烘干、存储等服务,推进节粮减损。推广部颁二等以上优质稻和优质玉米、甘薯品种,培育浦城大米、宁化河龙贡米、尤溪再生稻、漳浦六鳌地瓜、永安青水玉米等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等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粮食生产良好氛围。

3.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坚持良田粮用原则,耕地优先保粮食,果树苗木尽量上山上坡,蔬菜园艺更多依靠设施生产和工厂化种植。加快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灌排化、机械化、生态化、田园化、数字化建设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90万亩以上。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建设省级数字农田管理平台,推广县级数字农田管理模式,开展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4.积极发展油料作物。示范推广“双低”油菜、短生育期油菜、高油高蛋白花生等油料作物品种,集成组装配套栽培技术,全省油料种植面积达到125万亩、扩种3万亩以上。

二、有效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

5.稳定生猪等畜禽生产。加强监测指导,落实分区间产能调控措施,开展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保持能繁母猪存栏稳定在90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5000个以上,基本实现省内生猪供需平衡。大力发展优势特色畜禽,推进设施化规模化肉鸡、蛋禽养殖,加快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稳步提升禽蛋、鲜奶生产供给能力。

6.大力发展优质蔬菜。发展大中城市叶菜、夏秋高山冷凉蔬菜、东南沿海设施蔬菜,支持建设高标准钢架温室大棚,完善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无土栽培等设施装备,促进蔬菜周年均衡供应。因地制宜发展高辣辣椒,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7.推进“三茶”统筹发展。制定“三茶”统筹发展强省行动方案,支持南平市创建全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先行区。办好中国茶叶交易会、“闽茶海丝行”等活动,鼓励开展各类茶事活动,提高“多彩闽茶”影响力。支持茶叶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发展茶叶清洁化、自动化、智能化加工,发展茶庄园,推广茶园生态游、茶乡体验游、茶事研学游等新业态。推进茶树优异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选育推广茶树良种,加快建设生态茶园、智慧茶园。

8.实施特色果业提升工程。加快果树品种结构调整,提高早熟、晚熟果树品种比重,适度扩大鲜食加工兼用品种种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食果类品种。积极推广果树标准化生产,提升果品品质,推进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和分等分级销售。

9.推动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实施现代设施栽培提升行动,引导发展楼宇食用菌工厂和多层架式设施栽培。健全“企业+农户”利益共享机制,完善菌包集中供应社会化服务,推广移动智慧菇房栽培模式。

10.大力发展闽产药材“福九味”。组织制定一批中药材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建立一批全程可追溯生产基地。支持建设中药材“一村一品”专业村、特色产业强镇,加强“福九味”品牌宣传推介,打造闽产药材“福九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1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和重点监督抽查,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凭证亮证行动,推动赋码出证500万批次,保持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深化“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大力推进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全面落实技术性管控措施,加强检打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

12.提升特色产业优势。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加快创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一村一品”专业村,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实施现代农业重点项目850个、完成投资380亿元以上。

13.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行动,打造“福农优品”品牌。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提升行动,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400个以上,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收集登录。评定一批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

14.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直播带货、社区团购、预制菜、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培育美丽休闲乡村和休闲农业示范点,推介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支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好传统农耕资源。培育壮大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增强联农带农能力。

15.深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和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力争新创建一批台湾农民创业园。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和基地建设,引进推广台湾农业良种100个、先进实用技术40项以上。支持建设三明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积极创建海峡两岸乡村振兴合作基地。办好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农业专场活动。

16.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实施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创建40个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积极开拓RCEP市场。开展境外客商八闽行等活动,吸引外资投资我省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对外投资和国际合作,推动菌草技术援外。

四、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

17.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围绕农业核心种源、农业关键技术、现代农机装备等重点领域,推行“揭榜挂帅”,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与推广应用。

18.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加快建设省农业生物种质资源库。推进第四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组织开展青梗菜、花椰菜、白羽肉鸡国家育种联合攻关。加快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改扩建。支持建设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建立一批农作物新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推广应用我省自主培育品种。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净化种业市场。

19.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双百”计划,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开展县乡农技骨干培训3000名以上,建设200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培育2万个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

20.推进农业生产设施化。启动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研发推广适合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智能机械,打造农机装备补短板示范基地,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4%。

21.加快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实施福建“农业云131”二期工程,加快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中心,完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创建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加快田间管理、投料饲喂、病虫害监测防治等环节数字化提升。深化益农信息社与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联合运营试点,拓展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培育一批省级数字乡村示范乡镇。

22.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深化5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18个省级先行区建设,探索建立整县全要素全链条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开展农田碳汇试点。实施化肥减量工程,示范化肥投入定额制100万亩次,推广地力提升技术2000万亩次。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创建60家美丽牧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3%。支持5个县整县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构建秸秆收储运服务网络,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加大田园环境整治力度,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加强地膜回收,积极推进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

五、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23.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村庄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村庄规划管控全覆盖。推进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加快农村户用厕所升级改造,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整县整镇整村开展既有农房综合整治,建设水环境质量、居住环境整治、风貌管控、基础设施提档、样板建设等5类21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50亿元以上。创建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样板县、农村“厕所革命”样板县,打造100个农村建设品质提升样板村。建立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完善乡村建设“互联网+督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24.推进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从改造、完善、提升入手,挖掘原生态村居风貌与引入现代元素相结合,将乡土特征、人文历史、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等融入建设,促进“美丽建设”向“美丽经济”延伸。全年培育美丽乡村庭院典型1000户、美丽乡村微景观典型100处、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典型100个、美丽田园典型100片、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典型40个,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样板。

25.深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实施“十大行动”重点任务100项以上,建设“百镇千村”示范项目5000个、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提升乡村振兴精品线路100条。加强与国家“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政策对接,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

26.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培育文明乡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一县一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力争全省50%以上的建制村推广运用积分制,1000个以上建制村推广运用清单制。推进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汇编推广一批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扩大台胞参与乡村治理试点,加快培育两岸乡村治理共建融合模式。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7.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发挥“一键报贫”等平台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干部走访排查、行业部门专项筛查,加强部门联动监测预警,及时将易致贫返贫人口纳入监测对象强化帮扶,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8.建立完善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机制。优化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安排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集中支持一批脱贫县。加强产业、就业帮扶,落实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扶持带动10万户脱贫户发展特色产业,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推动15万人以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支持15个试点县发展庭院经济,培育庭院经济重点村160个、庭院经济示范户1600个。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务工就业服务,指导盘活用好迁出地资产资源。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落实管护主体,确保项目资产长期发挥效益。

29.推进脱贫地区振兴发展。完善“老区优先、适当倾斜”政策体系,健全对38个乡村振兴重点县及欠发达老区苏区县的挂钩帮扶机制,深化山海协作,加强驻村帮扶,落实实地互访、资金支持、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帮扶措施,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

30.提升闽宁对口协作水平。深化闽宁协作机制,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对接、人才交流,支持宁夏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闽宁镇、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闽宁产业园建设,推动“闽宁云”“东数西算”等数字经济领域合作创新,实施消费扶贫惠民行动,助力宁夏加快发展。

七、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31.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家庭承包关系,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32.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试点。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建设。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试点建设。

33.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培育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大力发展水稻、特色作物等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服务好、带动好小农户。

34.推进农业农村改革试点。指导推动沙县、屏南、永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启动省级试验区创建,总结提炼成功创新实践,形成一批改革案例和制度成果。稳慎推进晋江、沙县、建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激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

35.深化农垦改革。加强农垦资产资源整合,推进农场公司化运作和企业化改制,推动组建区域农垦集团(公司),做大做强农垦实体。加快落实国有农场“一衔接、两覆盖”政策,推动解决农垦重点难点问题。

八、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监管

36.强化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无害化处理和应急管理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入省指定通道管理,稳定有效控制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加快建设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完善农业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加强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报和防治,有效降低主要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

37.强化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农机、饲料、沼气、农药、屠宰、农事休闲等领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8.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会同气象、应急等部门强化灾害性天气研判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及时指导落实防御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备荒种子、消毒剂等救灾物资,最大程度减少农业因灾损失。

九、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39.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研究制定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落到实处。开展“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中期评估。

40.加强资金投入。推动形成“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争取更多政府专项债投向农业农村。鼓励市县建立农业农村投融资平台,引导政策性金融资金加大投入。依托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扩大乡村振兴贷规模,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配置到农业农村。

41.增强人才支撑。实施农民素质提升行动,培育高素质农民10万人次,远程培训农民100万人次。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开展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完善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等制度,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推动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42.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制修订一批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开展“宪法进农村”“民法典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等普法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举办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

43.提升工作效能。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深化挂钩联系推动重点工作制度和“两直两前”调研实践活动,一线指导推动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加强审管联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地区: 福建 
 标签: 规划 农业 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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