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豫政〔2023〕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豫政〔2023〕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2-08 11:10:41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622
核心提示: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和有关要求,省政府对2022年9月底前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发布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豫政〔2023〕7号
发布日期 2023-02-07 生效日期 2023-02-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规定和有关要求,省政府对2022年9月底前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批转省民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豫政〔1985〕3号)等53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盘石头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0〕13号)等40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安全机关侦察证和车辆特别通行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豫政〔2000〕14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凡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重新起草并按程序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535件).pdf
   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08件).pdf
  
河南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pdf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5日

 地区: 河南 
 标签: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33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