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源头防控作用,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根据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安徽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见附件),以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碳排放评价工作。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指南》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郭雪梅
电 话:0551—62376679
《安徽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pdf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