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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驻政办〔202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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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10 14:13:41  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64
核心提示:《驻马店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驻政办〔2022〕47号
发布日期 2023-01-09 生效日期 2023-01-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2日

驻马店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牛产业和实施奶业振兴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优势,大力推进肉牛奶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秸秆变肉换奶、增加农民收入、消费结构升级,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将肉牛奶牛产业打造成我市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品牌产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牧循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过腹转化增值和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变废为宝、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坚持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养牛大县,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龙头带动。深化以大带小协同发展机制,推行“户繁、企育、龙头带动”“规模养殖、集群发展”等产业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发展活力。

——坚持链式发展。围绕牛源奶源不足、上下游联结不紧等发展短板,不断延链补链强链,促进种养加销一体化,实现产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融合发展。

——坚持联农带农。千方百计让农民参与到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全链条,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优先帮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牛饲养量达到160万头,奶类产量达到35万吨,肉牛奶牛一产产值达到15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00亿元。到2030年,全市肉牛奶牛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全省领先。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生产科学化区域化布局。在综合考虑土地承载能力、饲草饲料资源等地域优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全面统筹,科学布局,按照西部和西南部浅山丘陵地区发展农户肉牛养殖、平原地区发展肉牛奶牛规模饲养的思路,大力推广“乡镇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投资平台建场、经营主体租赁”等发展模式,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加快扩大养殖规模,实现我市肉牛奶牛的科学化生产、区域化布局。支持各县区争创全国肉牛奶牛增量提质项目县和河南省养牛大县。到2025年,除泌阳县、确山县外,培育肉牛奶牛饲养量10万头以上的养牛大县4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发展母牛养殖。支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倍增和高产奶牛扩繁,夯实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基础。支持引进良种母牛,大力推广性控冻精、胚胎移植等先进繁育技术,不断扩大母牛存栏数量。鼓励规模育肥场与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稳定牛源供给渠道,促进育繁一体化发展。落实好上级政策,对养牛大县符合条件的肉牛基础母牛经营主体,按照每年投保基础母牛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规模奶牛养殖场开展高产奶牛扩繁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母犊每头补贴不高于800元。各县区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对肉牛基础母牛和高产奶牛进行奖补。到2025年,发展肉牛基础母牛30万头以上,高产奶牛7.5万头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新增产能在加工龙头企业周边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就地就近加工增值。落实好上级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以上、奶牛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贴不高于2000万元;实施奶畜中小牧场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养殖标准化。各县区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对新建扩建标准化畜位肉牛100-499个、奶牛100-299个的养殖场进行奖补。到2025年,肉牛、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40%以上、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饲草供给能力。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秸秆饲料化利用专业收贮体系,强化种养结合示范引领,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自建优质饲草基地。落实粮改饲试点、杂交构树种植等项目,鼓励在浅滩、湿地和河道等种植牧草,提升优质饲草供给能力,保障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到2025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40%以上,优质饲草发展到3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创建一批以肉牛奶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带动产业发展。支持夏南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大做强,培育恒都、首农、振泰新宇等肉牛养殖龙头企业。支持花花牛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正阳乐源和平舆诚信瑞亚开展国家级休闲观光牧场创建,加快西平优然和遂平优然项目建设,持续招大引强,带动社会化牧场发展。到2025年,乳品企业奶源自给率达到55%,省级以上肉牛奶牛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夏南牛品牌建设。提升夏南牛国家核心育种场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夏南牛种公牛站建设,不断扩大夏南牛核心群规模,提升夏南牛的供种能力。加强夏南牛品种的选育与无角系新品种的培育,进一步提升夏南牛的生产性能。加大夏南牛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夏南牛的品牌影响力。各县区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对夏南牛品牌建设和推广进行支持。到2025年,全市夏南牛存栏达到50万头以上,夏南牛冻精年推广达到10万剂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延伸肉牛奶牛产业链条。不断延伸肉牛奶牛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推动肉牛奶牛产业融合发展。逐步规范肉牛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引导泌阳恒都、西平启明重点发展生鲜精细分割、火锅料理、调理牛排、酱卤等产品,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提高产品的档次,增加产品的种类,提升产业加工附加值。加快推进驻马店市伊利乳品加工厂项目建设,鼓励正阳君乐宝和上蔡牛硕扩大产能,持续发展巴氏奶、酸奶等低温奶,开发奶酪、功能性乳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强化疫病预防。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开展国家级、省级“两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创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逐步完善和落实好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两病”净化示范区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探索发展模式,对新建或未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的肉牛奶牛养殖场,引导其与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相结合,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美丽牧场”和“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各县区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对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市级以上美丽牧场和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市县要组建专家技术服务专班,重点围绕肉牛奶牛种质资源挖掘与利用、健康智能养殖、优质饲草供给、重大疫病精准诊断等开展技术服务。各县区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服务水平。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繁育、饲喂、诊疗、防疫等全过程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发挥肉牛奶牛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托上述主体实施的肉牛奶牛产业项目,投入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应优先形成物化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生产托管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参与进来,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倾斜。(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负责组织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将肉牛奶牛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任务,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工作局、科技局、乡村振兴局、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财政支持。各县区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资金、利用地方专项债,推进产业快速发展。支持养牛大县建立肉牛奶牛风险补偿资金和应急续贷周转金资金池,推广新型“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对养牛大县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肉牛奶牛养殖的贷款,按不高于2%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圈舍和活体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贷款等信贷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切实降低肉牛奶牛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支持脱贫户、监测户运用小额信贷发展肉牛奶牛养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肉牛奶牛帮带企业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加快完善保险政策,开展基础母牛保险,继续实施育肥牛和犊牛地方特色保险。鼓励社会资本和涉农基金投资,聚焦肉牛奶牛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产业布局和延链、补链型股权投资及产业并购,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用地支持。各县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时,要明确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引导肉牛奶牛屠宰、加工项目在县域内统筹布局,向产业园区集聚。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肉牛奶牛养殖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肉牛奶牛产业项目的谋划,提高在产业类项目中的占比,并加强对肉牛奶牛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将验收及评价结果报市级部门。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财政等部门要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每年抽取一定比例县区和项目开展实地复核工作,对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实现年度绩效目标的,取消或减少肉牛奶牛项目分配资金,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地区: 驻马店市 
 标签: 奶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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