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机制综合组。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家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3年1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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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3〕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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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3-01-07 | 生效日期 | 2023-01-0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指南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机制综合组。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家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3年1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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