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全爱卫发〔2022〕5号)

全国爱卫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全爱卫发〔2022〕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04 16:45:33  来源: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浏览次数:825
核心提示: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爱国卫生运动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组织发动群众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卫生与健康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疾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单位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文号 全爱卫发〔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3-01-04 生效日期 2023-01-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全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爱国卫生运动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组织发动群众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卫生与健康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疾病防控取得显著成效。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指出,“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为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提升社会健康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全国爱国卫生战线的同志们始终坚守初心使命,传承发扬优良传统,丰富工作内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当前,我国新冠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用千千万万个文明健康小环境筑牢疫情防控社会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爱国卫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创新机制和工作方式,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为健康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位统筹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健康优先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出重要指示,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李克强总理对爱国卫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对全面落实新时期爱国卫生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有效改善人居环境、从源头降低传染病传播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健康治理、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大力量的有效载体。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有力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全面打造健康美丽宜居环境

各地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动员优势,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聚焦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助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一要抓住关键时点。各地要以春节为契机,以“传承爱卫新风欢度健康佳节”为主题,以环境整治、清脏治乱、病媒防制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倡导等为重点,广泛动员群众开展单位、社区和家庭等环境卫生大扫除,创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二要抓住关键环节。聚焦机场车站、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杂物,清运积存垃圾,强化环境卫生管理,为群众营造美丽宜居环境。三要强化重点工作。要全面排查本地病媒生物孳生的各类重点场所,发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委会和城乡居民强化环境卫生治理,全面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从源头上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有效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生物传播风险。

三、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水平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一要全面推进卫生城镇高质量发展。以农村为重点,以国家卫生城镇新标准落地为契机,高质量开展新一周期卫生城镇创建,加快城乡垃圾、污水、厕所等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二要大力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村(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全面推进健康乡镇、健康县区、健康城市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健康、追求健康的良好氛围,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健康治理新格局。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培育一批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示范样板,全面夯实健康中国建设微观基础。三要加快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要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从重大公共政策制定着手,逐步促进将健康融入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中,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能力,进一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全方位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有效提升全人群健康素养水平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动员优势,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组织开展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一要着力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要积极开展健康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尤其是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推动健康知识入脑入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二要着力普及健康行为。要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加大健康步道、健康公园等健身场所建设力度,为群众提供干净整洁的环境和方便可及的健身设施,引导群众将健康理念转化为健康行为。要持续开展控烟限酒宣传,号召大家摒弃送烟敬烟等陈规陋习,在节假日、聚会中自觉做到不送烟、不敬烟、少喝酒,营造健康自律的社会氛围。三要着力开展经验推广。要强化工作调度,加大督促指导,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收集整理,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推广,强化示范引领,激发各地比学赶超的动力。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新闻媒体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扎实开展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爱国卫生工作,确保重点任务逐项落地,总体目标如期实现。要明确各级承担爱国卫生工作的机构,提升各级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要加强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使爱国卫生运动更好地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地区: 中国 
 标签: 疾病 环境卫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35) 法规动态 (94)
法规解读 (290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5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