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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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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1-03 11:59:42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浏览次数:43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粤港澳三地调解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联合制定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该规则已经2022年12月16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四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发布单位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2-12-30 生效日期 2022-12-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粤港澳三地调解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联合制定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该规则已经2022年12月16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四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联系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附件: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中文简体版).pdf

   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示範規則(中文繁體版).pdf

   Guangdong-Hong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Cross-Boundary Disputes Mediation Model Rules(英文版).pdf

   Regras modelo de mediação de litígios transfronteiriços da Grande Baía Guangdong-Hong Kong-Macau(葡文版).pdf

 地区: 广东 
 标签: 跨境 纲要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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