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行“净菜上市”的实施意见 (沪商运行〔2019〕167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行“净菜上市”的实施意见 (沪商运行〔2019〕16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14 09:55:16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浏览次数:460
核心提示: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3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根据商品质量要求,经过拣选、整修,去除老叶、根、须等不可食用部分”的净菜上市,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商运行〔2019〕167号
发布日期 2022-09-13 生效日期 2022-09-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9〕3号)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根据商品质量要求,经过拣选、整修,去除老叶、根、须等不可食用部分”的净菜上市,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以更好满足需求、创造需求、引领需求为导向,降低城市垃圾处理负担,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生产源头抓起,积极推进无菜根、无枯黄叶、无泥沙、无杂质,经过简单清洗、分拣、分级和包装的蔬菜上市;贯穿流通全过程,积极推进流通方式转变和技术升级,提高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市场活力和企业创新力。发挥政府在整体规划布局、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加快推进“净菜上市”创造良好环境。

市区联动,属地管理。根据“市级统筹、区级组织、街镇落实”的要求,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会同区相关部门、街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辖区“净菜上市”工作。

源头控制,流通增效。从“田间地头”抓起,把好“净菜上市第一关”,鼓励蔬菜生产企业走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的道路。健全产销衔接机制,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推进本市农产品流通能级提升。

创新驱动,引导消费。鼓励企业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广“垃圾减量”“绿色消费”理念,以新供给引领新消费,推动居民消费升级与环保建设协同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蔬菜生产基地净菜加工能力建设

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产品流通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做好农产品清洗、分拣、分级和包装等商品化工作,提高小包装蔬菜销售份额。加强蔬菜生产保护区内冷链装备建设,建设一批净菜上市示范基地,鼓励与支持配送食堂的企业引进净菜设施装备,发展“中央厨房”模式,做到蔬菜即时烹食。鼓励发展龙头企业+散户的模式,减少散户等小规模种植户田头交易的数量。

(二)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品化处理能力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与配送企业开展合作,建设集配中心,配备清洗、加工、包装等设施设备,应用冷链储运、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提高市场内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配送一体化经营方向发展。

(三)推进标准化菜市场产销衔接能力建设

推进传统菜市场实现从重环境硬件转变为重经营管理,从单一化管理公司转变为公司化集团化管理,从分散供应转变为基地直供。打造一批“基地直供、批零联盟、品质安全、统一结算、便利快捷”,具有超市化管理模式和商场化购物环境的示范性标准化菜市场。通过鼓励菜市场管理企业开展自主经营等方式,加大“净菜上市”推进力度。

(四)推进超市卖场农产品物流标准化能力建设

推进超市卖场农产品物流标准化建设,建立基于预包装、周转箱和托盘的农产品物流标准化模式,支持以周转筐为单元进行订货、计费、收发货。鼓励超市卖场发展订单农业,协助蔬菜基地建设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鼓励有条件的超市卖场与农产品配送企业合作,扩大小包装蔬菜销售规模。

(五)推进“互联网+菜篮子”新模式发展

推进“互联网+菜篮子”企业发展以现代化网络平台为服务核心,集基地直供、统一包装、全程冷链、恒温终端、追溯保障为一体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鼓励“互联网+菜篮子”企业与农产品产地进行直接对接,自建或者联合建立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实现以销定采,有效缩短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损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推进“净菜上市”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会同区相关部门、街镇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引导园艺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财政资金用于蔬菜废弃物肥料化利用,减少菜皮菜叶等湿垃圾污染,从源头控制和降低废弃物产生量。依托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相关政策,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升级、先进技术和现代装备应用等项目建设。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9年第2季度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卖场等零售企业的LED显示屏或微信公众号、网站、APP滚动宣传《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和守法要求,大力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基础,提高全社会对“净菜上市”的认同度。

(四)加强标准应用

鼓励企业在生产、流通过程中按照商务部《净菜加工配送技术要求》(SB/T 10583-2011)、本市《小包装蔬菜加工技术规范》(DB31/T 208-2014)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设备配置、运输储存、商品分类、管理追溯工作。加强“净菜上市”相关标准的统筹实施,形成统一完善的标准体系。

(五)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依托农产品流通相关行业组织,开展行业内“净菜上市”理念的推广和应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农产品流通相关行业组织与国外相关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国外在“净菜上市”方面的经验和好的做法。积极促进行业协会、企业、农合组织、科研机构间的产学研合作对接,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地区: 上海 
 标签: 品质 农业 体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3)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