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工作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吉林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机制
(一)聚焦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发展新能源、新装备、新材料、新农业、新旅游、新电商“六新产业”为方向,建立省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会商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二)健全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制度,出台实施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增强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适应性、系统性,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突出“一主引导”,支持长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引领带动全省知识产权建设高质量推进。
(四)优化专利奖励政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组织开展吉林省专利奖评选,对获得金奖、银奖和优秀奖项目,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五)严格执行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法规,加大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打击和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持续开展“昆仑”“雷霆”“铁拳”“蓝天”“剑网”“龙腾”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
二、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成效
(六)围绕现代新型汽车和零部件、农产品及其深加工和食品细加工、冰雪和避暑休闲生态旅游等重点产业,建设吉林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提升行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七)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点对点”知识产权问诊服务,助推“专精特新”企业向“隐形冠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发展。
(八)积极筹建汽车、现代化农业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高价值创新成果,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支持我省支柱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全面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搭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专利转化平台,开展专利供需对接活动,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成本。
(十)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加强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拓宽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十一)服务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和医药等产业领域,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为主体,推动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助力产业集群创新发展。
(十二)推动建立长春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大力培养知识产权本硕专业人才。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吉林)基地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人才能力素质。
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十三)高效运行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全省知识产权快速保护一体化体系,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成果获取专利保护的效率。
(十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高标准打造长春知识产权法庭,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加强量刑建议指导和抗诉指导,全面推广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
(十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开展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
(十七)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种业科技攻关,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玉米、水稻、大豆等“吉系”作物新品种。
(十八)实施版权示范创建工程,开展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工作,培育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版权相关产业和版权企业,带动版权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推动维权援助工作站向重点产业园区、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商业聚集区、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延伸,建成并维持运行100家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二十)建设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预警中心,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分析,为大型国际展会参展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排查服务,助力吉林企业“走出去”。
(二十一)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力度
(二十二)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大厦和运营服务平台作用,引进50家以上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体系。
(二十三)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建设梅河大米、白城绿豆等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国际互认互保。
(二十四)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提升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效能,挖掘培育特色资源开展商标注册,重点在大米、人参、木耳、蓝莓、牛肉等领域打造“吉致吉品”区域品牌,持续落实地理标志商标核准注册奖补10万元政策。
(二十五)建设吉林省知识产权数据中心,强化与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数据的贯通和共享对接,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据加工和服务,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二十六)拓展延边东北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功能,发布吉林主要贸易伙伴地、对外投资目的地知识产权信息,针对企业在日、韩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开展调研和侵权预警分析。
(二十七)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适时更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培育5家以上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织牢织密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专利信息中心、国家级及省级网点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
(二十八)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专项整治,推进对专利代理机构实施以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结果为基础的分级分类信用评价管理,促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