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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张敬华、冯艳丽2位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环建函〔2022〕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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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1-01 04:21:13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810
核心提示:生态环境部对张敬华、冯艳丽2位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建函〔2022〕224号
发布日期 2022-10-13 生效日期 2022-10-1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备注  

张敬华、冯艳丽代表:

您在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时提出的两条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张敬华代表提出:建议加大环保法的宣传力度,深入农村、乡村、企业,使环保法的内容深入人心,形成整体合力,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我部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宣传推广工作。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新《环保法》。新《环保法》在创新环保理念、强化政府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加大惩治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引入公益诉讼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确立了按日连续处罚等规则,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

为做好新《环保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我部积极采取措施,动员全系统力量,强化配套文件制定,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培养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号召公众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全面深入部署宣贯工作。2014年5月,我部印发《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通知》,对宣传贯彻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提出了加强宣传、完善法规等六点具体要求。2014年7月,印发《关于印发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的通知》,提出落实新《环保法》相关条款拟开展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部门,并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是出台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2014年以来,我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修订了大气、水、土壤、固废、噪声、放射性等16部专门法律。配合国务院制修订了建设项目管理、排污许可、碳排放权交易等30余件行政法规。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制定环境污染犯罪、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等20余件司法解释,有力推动法律制度落实落细。与公安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不断完善环境行政司法衔接机制。为确保新《环保法》实施,我部及时制定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治安拘留案件移送、限产停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几十件配套规章和文件。

三是组织开展新《环保法》实施年活动。我部将2015年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年,制定工作方案,每两个月召开部长专题会调度实施情况,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每月对外公布执行情况,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加大公开约谈力度,不断压实地方责任。组织调研地方的成功经验、突出问题、意见建议,梳理出10个主要问题,并分别提出处理方案和任务分工建议。活动中,全国2900多万人参加“学习强国”环境保护法知识专项答题,各地人大组织41万余人参与问卷调查,有力推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学习法律知识。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一是参加了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新《环保法》采访活动,我部部领导参加个人访谈,并在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多篇解读文章。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写新《环保法》学习读本,对社会各界学习贯彻新《环保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参考。二是组织制作新《环保法》宣传公益广告,在中国环境报设置宣传专栏,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和52家中央企业开展了专题辅导。三是积极参与中宣部等5家单位联合开展的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结合我部近几年征集评选出的优秀生态环境宣传产品,制作相关动漫微视频作品,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号召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四是在我部政务新媒体平台开设相关栏目,制作相关新媒体产品,推出“小山小水答网友问”“排污口监督管理”科普视频、“环保科普”等栏目,宣传普及新《环保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教育引导,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五是指导和督促地方、企业开展宣贯工作。新《环保法》发布以来,北京、河北等20余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印发学习贯彻通知、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电视电话动员会议、视频直播、发放书籍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宣传贯彻活动。各协会、企业积极行动,中科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华药集团、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燕山石化、扬州化工园区、上海市台协等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苹果、英特尔、巴斯夫、宜家等多家跨国公司,积极举办或参与新《环保法》专题培训,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决策部署,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深化新《环保法》的宣传推广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和依法治污相融合。分层分类开展新《环保法》培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加强普法机制创新,丰富普法形式,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讲好依法治污故事,积极宣扬先进典型,将新《环保法》的先进理念和法律制度在全社会中传播,培育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二、关于冯艳丽代表提出:建议国家加大对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和专项设备的研发投入,增加专业处理机构的数量。

一直以来,我部高度重视固体废物处理工作,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和专业处理机构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协调科技部强化研发创新。在“十四五”国家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推动部署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内容,重点开展大宗采选冶固废跨产业增值利用、化工复杂难用固废大规模利用、多源金属固废跨产业协同利用、废旧物资智能解离装备与高质循环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协同处置技术和设备的研发。

二是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短板。2019年以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城市完成工程项目近600项,培育近300家固废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提高了固废利用处置能力。深圳新建投产46个利用处置项目,各类固废本地利用处置能力较试点前增加一倍以上。目前我部正在稳步推进“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补齐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三是大幅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截至2021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1.6亿吨/年,较2012年末增长了4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数量达到5800余家,是2012年末的近3.5倍。我部正在积极推动建设国家和6个区域性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技术中心、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十四五”重大工程,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四是大力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截至2021年底,全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超过215万吨/年,较疫情暴发前提高了39%。2021年,全国产生的140万吨医疗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全国医废处置能力充足,可以满足各类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托“无废城市”建设和“十四五”重大工程,提升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协同有关部门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感谢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张晓龙胡明

联系电话:(010)6564518165645182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0月13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0月13日印发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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