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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云农办通〔202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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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10-13 10:31:51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620
核心提示: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推动云南省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省委农办制定了《云南省加快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云农办通〔2022〕22号
发布日期 2022-10-12 生效日期 2022-10-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州、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推动云南省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省委农办制定了《云南省加快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云南省加快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奶业竞争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牧发〔2022〕8号),全面推动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奶类供给安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奶牛存栏较2021年翻一番,达到35万头以上;牛奶产量较2021年翻一番,达到150万吨以上。百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养殖场现代化设施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荷斯坦奶牛平均单产达到8.5吨以上,养殖加工利益联结更加紧密,形式更加多样,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将云南打造成为中国南方“乳都”,为保障国家奶业安全贡献云南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奶牛养殖区域布局。在大理市、洱源县、石林县、寻甸县、嵩明县、宜良县、个旧市、弥勒市、泸西县、陆良县等传统优势产区,以荷斯坦奶牛为主,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打造奶业集群产业带;在文山市、砚山县、禄丰市、武定县、祥云县、宾川县、鹤庆县、剑川县、永平县、云龙县、沾益区等新兴发展区,加快发展荷斯坦奶牛,因地制宜引导娟姗牛养殖,建设优质高产奶源基地;在师宗县、建水县、南涧县、巍山县、腾冲市、香格里拉市、德钦县、兰坪县等特色养殖区,以奶水牛、牦牛、奶山羊为主,培育发展水牛奶、牦牛奶、山羊奶等特色产品生产基地。

(二)加强奶牛良种繁育推广。开展省级奶牛核心育种场、种公牛站遴选创建,加强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强化测定数据在奶牛良种选育中的应用,鼓励开展奶牛品种登记。支持有条件的养殖企业与科研单位合作,组建专家工作站、育种中心,加快培育高产奶牛核心育种群。做好奶牛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加强槟榔江水牛、中甸牦牛、圭山山羊等地方特有品种保种场(区)建设力度。到2025年,力争建成以荷斯坦奶牛为主的省级核心育种场2个,支持改扩建种公牛站1个。

(三)支持奶牛标准化养殖。实施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力争打造年产3万吨以上的奶业大县10个。培育壮大家庭牧场、奶农合作社等养殖主体,推动存栏量50—99头的养殖场(户)改造升级、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支持奶牛养殖场开展“智慧牧场”建设,推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在奶牛养殖中的应用,普及全混合日粮饲喂技术,实现养殖管理现代化。力争到2025年,建成存栏100—3000头奶牛的适度规模养殖场200个,存栏3000头以上的奶牛规模养殖场20个。

(四)推进奶牛产业绿色化发展。加快提升奶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支持奶牛养殖场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采取堆肥还田、有机肥加工、生产沼气、生物质燃料、卧床垫料等模式,提高奶牛粪污综合利用率。力争到2025年,全省奶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五)支持乳品企业现代化发展。发挥乳品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乳制品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引导大型乳品企业在优势区域布局自有奶源基地和加工厂,推动奶业全产业链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奶牛规模养殖场自建加工厂,在确保质量安全的条件下,依靠自有奶源有序发展乳制品加工,推动奶牛养殖向乳品加工和流通领域拓展。鼓励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乳饼、乳扇、酥油等乳制品,形成一批区域特色乳品加工企业。结合各地自然资源及人文特点,打造集现代畜牧养殖示范、科普宣传、休闲观光体验于一体的休闲观光牧场,培育奶业新业态。

(六)提高优质饲草料保障能力。推广奶牛“全株玉米青贮+苜蓿干草”高效饲喂技术,总结推广粗饲料就地就近供应典型技术模式,降低饲草料投入成本。支持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大理州等建设一批高产优质饲草基地,扩大优质饲草料生产实施范围和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冬春燕麦、黑麦草、小黑麦等商品饲草料生产,推广饲用燕麦、饲用蚕豆等优质饲用作物种植,加快巨菌草种植试验示范,推进饲草料品种专业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市场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和奶牛生产效率。到2025年,全省全株青贮玉米累计种植面积达300万亩,累计建成优质牧草生产基地100万亩。

(七)打造云南乳业产品品牌。鼓励乳企参加“绿色云品”品牌目录申报和名品名企评选,对获选企业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支持。突出云南奶业“新鲜、自然、安全”等特色优势,支持绿色、有机乳品认证。加强市场宣传推介力度,着力培育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云南乳业产品品牌。

(八)严格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源头管理,推进奶牛健康养殖,加强疫病防控。严格奶牛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和监管,开展奶牛养殖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实行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全覆盖、动态化、精准化管理。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切实保障乳品质量安全。

(九)稳定生鲜乳购销秩序。支持昆明市、大理州等生鲜乳主产州(市)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督促养殖加工购销双方规范签订并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保障养殖、加工环节的合理权益。鼓励奶业大县、企业和有条件的奶农自建乳品检验检测体系。以构建公平合理的生鲜乳收购价格机制、保障乳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探索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试点,推动形成以质论价、公平合理的生鲜乳市场购销秩序。

(十)推进规模场动物疫病净化。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建设评估。支持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申报布病、牛结核病等疫病省级净化创建场、省级净化场和国家级净化场评估。实施奶牛养殖场专项监测行动,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规模养殖场开展采样监测。加强动物疫病防治,采取隔离消毒、无害化处置和紧急免疫等综合防控措施,确保养殖安全。

(十一)强化乳品消费宣传引导。扩大乳品消费科普,倡导科学饮奶,引导健康消费。普及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奶酪等乳制品营养知识,加大学生饮用奶宣传推广,培养多样化、本土化的消费习惯。在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培养巴氏杀菌乳消费群体,发展“自有牧场+奶吧”等产销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将奶牛产业纳入《云南省支持肉牛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扶持范围。在养殖环节,重点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及国家奶牛(包括槟榔江水牛、牦牛、圭山山羊等地方特色品种)核心育种场建设、规模养殖场建设、全株青贮玉米和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种植收储、奶畜场疫病净化、奶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鲜乳收购运输监管等体系建设;在加工环节,重点支持乳品加工企业兼并重组、技术改造、加工工艺提升、信息化数字化应用、乳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机械化挤奶、鲜奶储运设施设备、饲草料收储机械等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实行应补尽补。

(二)用好用活农业用地政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布局农业空间,合理界定奶牛产业发展所需用地类型,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直接用于饲草饲料种植和奶牛养殖的设施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支持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或荒山、荒坡发展奶牛养殖,养殖设施确需占用一般耕地的,需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屠宰和奶类加工场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

(三)完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拓展奶牛养殖、乳品加工企业抵(质)押担保物种类,推广生产设备等动产抵押业务。把奶牛养殖加工企业依法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生产设施以及企业订单纳入抵押物范畴。积极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奶牛养殖政策性保险,推进奶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商业性奶畜养殖、价格指数等保险,合理厘定保险保额及费率。建立奶牛保贷联动机制,保单可作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质押物,奶牛养殖企业(场户)可按照当年奶牛投保的保额及金融机构核定的比例申请贷款额度。加快推广奶牛活体贷,综合考虑保险、风险补偿、组合担保等积极因素,适当提高抵押率。

(四)强化科技支撑和服务。建立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整合产业体系团队、科研及技术推广单位、行业协会等专家资源,加强奶业技术指导服务。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为支撑、产学研结合的奶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乳制品新产品研发,满足消费多元化需求。完善奶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训力度,提升从业者素质,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

 地区: 云南 
 标签: 奶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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