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12 04:51:3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954
核心提示:《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重点对原意见中与新法规定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内容作出修订,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修订后的《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重点对原意见中与新法规定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内容作出修订,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增加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相关规定,从制度层面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确保处罚裁量基准于法有据。同时,结合当前市场监管执法实际需要,增加了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调整适用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情况等规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体现执法力度和温度的统一。

《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推动《指导意见》实施为契机,督促各地建立健全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