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提高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我委依照地方法规编制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2年版)》,经报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之外无公共信用信息;依据国家和我省印发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结合本单位职责,形成内部执行的与权责事项挂钩的惩戒措施清单,并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工作。相关落实情况将纳入信用年度考核内容。
附件: 1.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 年版)(仅供参考).pdf
2.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 年版)(仅供参考).pdf
3.海南自由贸易港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2年版).xlsx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侯朝瑞,6872158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