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农业农村部对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89号)

农业农村部对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8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9-01 08:54:12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041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对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589号
发布日期 2022-08-11 生效日期 2022-08-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经清理,农业农村部决定对8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农业农村部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转基因抗虫棉检测(2011年12月14日农业部公告第1693号)

2.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05年10月10日农市发〔2005〕13号)

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07年6月10日农办市〔2007〕21号)

4.农业部关于加强有关废旧物品进口检疫管理的通知(1996年6月5日农检疫发〔1996〕4号)

5.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耳标识读器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11月1日农办医〔2007〕41号)

6.农业部兽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2017年6月2日农业部公告第2507号)

7.农业部关于印发联合国大会通过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流网决议的通知(1990年11月10日农(渔政)字第18号)

8.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实施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试行)(2017年1月18日农业部通告〔2017〕1号)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规范性文件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