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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食安委〔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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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8-01 02:53:15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73
核心提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地明确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加强市场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销售者档案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建立完善市场风险防控预案。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自律经营、日常自查等主体责任;推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信用承诺制度。严格落实农产品市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发布单位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川食安委〔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07-29 生效日期 2022-07-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四川省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doc

四川省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重要农产品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农产品市场(含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水平,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菜篮子”工程,以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为主要抓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主体责任落实、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示范创建、监管执法等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对下游市场的源头保障作用、对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基础带动作用更加凸显。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规范化农产品市场1000个,推进打造“智慧菜市”,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便民服务水平,提高食用农产品供应能力。

——2022年。全省建设规范化农产品市场300个,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农产品市场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80%。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70%、合格率达到70%。农批市场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率达到70%。启动建设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建立重点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

——2023年。全省建设规范化农产品市场300个。农产品市场风险分级覆盖率达到90%。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80%、合格率达到80%。农批市场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率达到80%。基本建成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

——2024年。全省建设规范化农产品市场400个,农产品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农产品市场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全覆盖。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90%、合格率达到90%。农批市场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率达到90%。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溯源信息面向公众开放,实现多方共享。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我省食品安全立法进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完善食用农产品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社会共治体系。研究制定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制度规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规划和升级改造。根据城市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产业布局等,科学规划布局农产品市场,宜合则合、宜撤则撤、宜改则改、宜建则建。通过政府奖补、市场开办者投入、调动社会投资等途径,加大老旧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改善脏、乱、差现象,提高食品安全保障和卫生防疫水平。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双安双创”等创建活动中,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考核力度。(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机制。推进建设食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溯源信息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引导农批市场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深入开展计量体系建设,推广应用集计量、统一销售凭证、信息追溯等功能为一体的现代计量器具。加快推进“智慧菜市”建设,实现追溯信息、交易管理信息、物流信息、抽检信息有效对接;鼓励多元投入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引导省级和成都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合理定位、错位发展。鼓励指导市、县两级食品检验机构纵向、横向整合改革。健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做好检测人员、设备、经费保障。(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冷链物流发展。以农批市场为关键节点,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配套建设大型物流配送中心,扶持贮存服务与冷链物流企业,大力发展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新模式,切实减少流通环节。完善面向超市、团体消费单位及城市社区的配送网络,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冷链服务可追溯。提高生鲜食用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提升食用农产品附加值。抓好食用农产品冷藏保鲜、分选加工、物流配送等配套设施建设,以田间地头为重点不断补齐食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最初一公里”短板。(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提升食品小作坊。对依托农产品市场衍生发展的食品小作坊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关键环节风险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生产经营管理规范。鼓励食品小作坊改进设备工艺、加强创新研发,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推进生产加工规模化和规范化。在食品小作坊比较集中、特色鲜明、物流旺盛的区域,推动建设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园区或集聚区,鼓励食品小作坊进入集中园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各地明确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加强市场建设管理。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销售者档案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建立完善市场风险防控预案。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自律经营、日常自查等主体责任;推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信用承诺制度。严格落实农产品市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格监管执法。建立农产品市场主体名录数据库。加大食品安全、价格、特种设备安全、不正当竞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交易等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格进货查验监管。加强监督抽检,提高农批市场抽检不合格产品可溯源率,建立健全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和溯源信息通报机制。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管理员常态化抽查考核,实施农产品市场和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信用监管,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公安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畅通“天府通办”“川食安”“营商通”等线上登记平台,推进“证照分离”、企业注销便利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进一步研究完善农产品市场内食品销售者、食品小作坊登记注册机制,规范各类经营户市场准入登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食用农产品销售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推行信用承诺制度,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突出品牌创建。积极培育农产品市场品牌管理企业,引导各类农产品市场争创规范化市场。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者创建自主品牌,支持农贸市场向现代超市转型。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市场开办者和大型批发企业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业态,增强发展潜力。(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级食安委统筹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健全协作配合、信息通报、定期会商、专题研究、评估考核等各项机制。商务部门负责抓好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抓好市场秩序、食品安全等工作,食安委其他各成员单位要积极联动,协调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

(二)细化任务措施。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抓好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涉及工作经费的,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在年初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成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在有条件的主流媒体开办食品安全栏目,开展食品安全进市场宣传活动,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促考核。各级食安委要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报告中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将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推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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