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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的通知 (环办监测函〔2022〕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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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6-15 17:19:32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1459
核心提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发布文号 环办监测函〔2022〕231号
发布日期 2022-06-15 生效日期 2022-06-1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规范规程,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有效应对火灾、爆炸、泄漏等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以下简称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污染,准确掌握事发地周边及附近敏感点空气污染状况,确保应急监测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我部组织制定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6月9日

附件:   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空气应急监测工作规程.pdf

抄送:生态环境部各流域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地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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