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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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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6-08 08:15:14  来源:水利部  浏览次数:1304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 部署,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 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关于推进污水 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 号),制定本 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文号 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
发布日期 2021-12-30 生效日期 2021-12-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局、建委)、水利厅、水务厅(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24日

   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

 地区: 中国 
 标签: 资源化 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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