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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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财资环〔2022〕5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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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5-25 | 生效日期 | 2022-05-25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专业属性 | ||
备注 | 相关问答: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现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 政 部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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