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的通知 (农办种〔2022〕3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的通知 (农办种〔2022〕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4-18 11:03:13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991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制定了《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加强对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的管理。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种〔2022〕3号
发布日期 2022-04-14 生效日期 2022-04-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我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等,制定了《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参照本规范,加强对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的管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孙雯,电话:010-59193186,邮箱:zyglsxzc@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郭刚刚,电话:010-62178203,邮箱:baozhong@caas.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规范》的通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26)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71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