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单位《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国市监质发〔2021〕62号),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我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我们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商务厅
2022年4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
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
升级作用实施方案
民营企业是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市场主体,质量基础设施是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的关键技术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住质量安全关,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单位《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国市监质发〔2021〕6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共建共享、协同服务、综合运用,提供高效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严把质量安全关,推进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营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政策环境,促进我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力争到2025年,建立系统完备、平等获得、支撑有力、机制健全的陕西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1.加强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法治意识,树固底线意识,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质量精神。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推行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保证质量、效用和信誉,积极倡导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营造崇尚质量第一的浓厚氛围。(市场监管、工商联、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和树立民营企业质量标杆。一是加强民营企业陕西质量奖、省级质量标杆企业的培育,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布局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指导民营企业做好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第三方开展“陕西好商标”评价活动,在民营企业中培育更多知名商标品牌,积极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扶持具有优秀品牌的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树立具有一流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的样板企业。二是深入开展“卓越质量三秦行”活动,大力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发挥优秀企业的标杆引领作用,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形成企业提升质量、优化服务、升级品牌的外部推力,引导企业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发展战略,以高品质赋能品牌创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民营企业品牌。(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联、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更好发挥民营企业质量创新重要作用
4.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一是充分激发企业质量创新活力,围绕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参与组建创新联合体、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加强产学研用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产品、标准和知识产权转化,并加速产业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探索创新创业大赛新路径,推动双创大赛专业化,抓好孵化载体培育,持续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构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链条,加强高新区协同联动,辐射带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和民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深入合作,促进民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创新发展。(科技、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助推民营企业强化质量攻关和质量研发能力。一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质量攻关活动,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重点解决影响制约产业发展的短板问题,提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各类科研项目和标准规范制定修订、检测能力提升、实验室能力验证、计量比对项目,提升质量研发能力。(科技、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民营企业加强质量基础能力建设
6.增强民营企业质量基础保障能力。一是指导民营企业进行计量技术人员培训,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加强计量器具管理,开展民营经济标准化宣传交流,传播标准化理念,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努力将自主创新成果融入技术标准中,落实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民营企业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等技术能力,增强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工具,不断提高认证积极性;支持民营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组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对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经费支持,引导建立科学、系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二是引导民营企业针对个性化订单、柔性化生产等新兴需求,不断提升人员、工艺、设备、制度、标准的响应性和适配性,为提高生产水平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支持民营计量、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数字化赋能民营企业发展。一是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借力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自身发展,鼓励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生产流程和设备数字化改造,推行在线监测、实时分析、持续改进,实施数字化赋能。二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民营企业管理水平,畅通企业质量信息渠道,动态获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最新质量要求,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 陕西)中对企业进行标记并公示,及时实施“点对点”扶持发展政策推送,开展线上、线下融资、技能培训、用工等信息对接服务。(市场监管、工商联、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民营企业质量管理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促进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不断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9.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强化民营企业党建引领,积极推进街区、园区、景区、商圈、网络交易平台“三区一圈一平台”的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质量提升中的引导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的政治、组织、资源和宣传优势,广泛宣传优惠政策,展示企业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积极在中小微企业中开展“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培树一批党建典型。(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注重民营企业高层管理者培育。重视培育民营企业家队伍,强化民营企业家质量素质的培养,重点关注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健康成长,让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积极开展工信部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引入职业经理人。在民营企业大力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工作,引导企业加大首席质量官任命聘用力度,提高企业首席质量官覆盖率。(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民营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引导民营企业注重质量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管理人员、产品质检员、关键岗位技工、计量人员等知识更新,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渠道,支持培养民营企业自身发展急需的标准化人才队伍。畅通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渠道,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营造更好的评价环境,引导民营企业优化充实人才结构,着力培养技术精湛技艺高超的高技术人才。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投诉受理等人员配备,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为消费者服务的能力。(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弘扬优良的民营企业质量文化
12.引导民营企业树立质量发展理念。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中国品牌日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质量活动,引导民营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高标准才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市场监管、工商联、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用质量文化润养民营企业发展。加强质量文化宣传,强化民营企业家责任担当,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带领企业树立高标准、开发新产品、满足新需求,力争新发展。鼓励民营计量机构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全省计量检定技术比武职业大赛,在民营企业中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树立精品意识,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奉献,把提高技能、打造精品融入职业目标和行为准则,成为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行家里手。(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坚持顾客至上,树立为消费者服务、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深入开展“光彩服务日”等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市场监管、工商联、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
15.加强对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和技术帮扶。针对民营企业质量短板和弱项,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民营企业质量提升专项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咨询问诊和技术帮扶,鼓励认证机构开展标准和认证培训,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及相关标准化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服务。大力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技术支撑。(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充分发挥质量技术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是结合地域特色大力推进民营企业质量认证,在关中地区全面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在陕北陕南地区大力开展水果、蔬菜、茶叶、大米等有机产品认证,并积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有机产业示范园。二是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区域,优先布局、建设省级质检中心、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优先支持申报、建设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实验室建设和市场监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供给能力,支撑民营企业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培育特色鲜明、质量可靠、效益良好的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积极推动技术资源开放共享。提升中小企业各级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强化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计算测试等专业化服务,发挥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作用,推动省级创新平台开放共享和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服务能力双倍增,推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积极推动计量技术机构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开放共享,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计量测试、进料管控、生产保障、销售服务等专业质量改进方案,降低民营企业技术门槛和质量成本。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扩大应用范围,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购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科技服务机构的检验检测、合作开发等科技活动给予资助。(科技、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
18.着力提升民营企业质量竞争能力。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经营优势,鼓励引导“专精特新”发展,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质量竞争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
19.推动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提升和发展。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针对重点质量技术服务链条,加快强链、补链、延链,推动计量和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标准规范对接、质量品牌共建,强化服务民营企业的技术能力。鼓励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注重与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加强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放资源要素,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整体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创造和保障能力。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对接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需求,做好原材料、深加工等企业对接,畅通研发生产、销售、消费循环,依靠质量促进循环,在循环中提升质量。(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工商联、商务、科技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促进民营企业质量合作和交流。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辐射带动作用,组织民营企业参加跨区域、跨行业交流,优质企业对标学习,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中国民营企业合作大会,促进民营企业加强质量合作和交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球竞争
21.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国际质量技术活动。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开展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培养国际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推进认证认可制度国际接轨活动,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国际产业合作的技术规则,助力产品和服务出口。(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一是强化对贸易投资风险事项的跟踪预警,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与培训,为民营企业提供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相关政策法规及国际惯例的信息服务,特别是对外贸易预警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境外投资、贸易摩擦应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内部合规建设,帮助民营企业降低经营风险,积极壮大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专业服务的针对性,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二是加大贸易救济工作力度,重视民营企业海外质量纠纷解决,帮助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更好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制定《陕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加强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督检查专项执法,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示范点,强化民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商务、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推动民营企业拓展对外服务和贸易。一是加强“一带一路”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全链条质量配套输出,强化“一带一路”国家计量测试研究中心(陕西)建设,组建专家智库,拓展国际合作交流渠道,推进“计量服务产业发展 助推‘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合作,对接国际标准服务企业海外发展,提升中亚标准研究中心(陕西)服务能力,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中亚国家及部分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题录在线查询功能,加强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中国标准在中亚国家获得认可或实施。二是不断提升民营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能力,鼓励引导民营检测认证机构“走出去”。三是鼓励民营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外建设“海外仓”和陕西商品展示中心,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线上、线下举办的国际展会和经贸对接洽谈会,推动民营企业参加国外重点展会,促进民营企业拓展国外市场。(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
24.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市场环境。一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完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管,推进进场阳光交易,规范招投标活动,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着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打造具有西部特色的征信产品,完善、运行“陕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信易贷”),不断扩大“信易贷”规模,持续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四是做好民营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将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作为样本,建立行业、产业链、规模及用工等指标体系,纳入每季度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监测报告,跟踪监测生存发展情况。(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深化民营企业“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优化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民营企业开办全程“不见面、零干预”,积极推进民营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许可证件、电子印章等广泛应用,推行公章刻制、涉税服务、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持续完善“一网通办”,大力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二是健全市场退出制度,降低民营企业退出成本,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简化一般注销登记程序,优化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服务平台,落实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三是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强化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依法查处并加大力度规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突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统筹做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工作,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优化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功能,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提升抽查检查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五是努力为民营企业认证提供便利条件,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推动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和地区间互认通用,落实CCC认证自我声明,加快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实施,推动绿色产品认证拓点扩面,引导开展新型低碳环保节能产品自愿性认证。六是推进质量分级工作,以质量分级引领民营企业质量升级。(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工商联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激励。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和“对标达标”活动,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化试点示范,参评陕西质量奖,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工商联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支持民间资本扩大投资范围。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质量技术机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各地要建立部门(单位)协调联络机制,开展专题研究,加强统筹部署,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分工,商议解决重大问题,各司其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民营企业沟通座谈、意见征询、诉求受理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分析新情况、掌握新诉求、解决新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落地落实。各市级市场监管、工商联、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单位),于每年年底前分别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报送该项工作推进情况。(市场监管、工商联、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督促引导。各地应立足本地民营经济的特色和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省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发挥好引导指导作用。结合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开展,督导取得实效。积极引导窗口服务单位(部门)提高服务质量;窗口服务单位(部门)应增强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意识,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帮助民营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推进公益性基础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第三方质量服务。(市场监管、工商联、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总结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机制,加强工作进展和成效统计,注重工作持续改进。加大对民营企业涉企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方便民营企业获取。加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良好氛围。(市场监管、工商联、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