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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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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5 10:58:41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10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以下简称两纲),根据宪法、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以下简称两纲),根据宪法、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

一、出台背景

妇女儿童是亿万家庭的重要成员,是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三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持续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1年颁布实施了2011—2020年河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十年来,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水平大幅度提高,进入了历史最好时期。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由大到强的转型攻坚期,妇女儿童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两规划对包括“十四五”时期在内的未来十年我省妇女儿童发展和家庭建设作出了整体部署,为推动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编制实施两规划,对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同步推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对标国家两纲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组织编制了两规划。

二、编制原则

在两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既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安排,又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二是坚持对标对表。注重与国家两纲、省“十四五”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有效衔接,既保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连续性,又注重与时俱进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坚持需求导向。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发展需求,聚焦短板弱项,积极回应妇女儿童和家庭关切。

三、主要内容

两规划总体延续上一周期规划的框架体系,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四个部分。

1.妇女发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新时代妇女发展新需求新期待,着力解决制约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及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城乡和不同妇女群体的协调发展,关注低收入和困难妇女的生存发展,在更高质量更高水平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共设置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提出76项主要目标和94项策略措施。与上周期妇女发展规划相比,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

2.儿童发展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扣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时代新人的根本任务,更加突出儿童权利的优先保障,更加注重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儿童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更加强调促进儿童发展和保障儿童权利的制度机制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聚焦新时代儿童发展的新需求。共设置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提出71项主要目标和90项策略措施。与上周期儿童发展规划相比,新增“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

在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明确了各级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共同推动目标的实现。同时明确监测评估的部门责任和工作要求。

 地区: 河南
 标签: 规划 纲要 法典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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