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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广西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桂市监办发〔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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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02 17:28:4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29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币场监管尽同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象上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2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发布文号 桂市监办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03-02 生效日期 2022-03-0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广西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地区: 广西 
 标签: 市场监管 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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