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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沪市监标创2022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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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2-25 15:58:15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25
核心提示:为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精神,深入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市监标创20220083号
发布日期 2022-02-25 生效日期 2022-02-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精神,深入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围绕“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建设,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创新标准服务,提高农业农村标准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出一条超大城市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道路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更好发挥政府的基础性保障与政策支撑作用,逐步形成政府管理顺畅高效、制度保障健全完备、市场主体活力迸发的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格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政策支持为依托,逐步形成与本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标准化服务机制。

统筹推进,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能和农业农村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健全农业农村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考虑各农业产业发展特点及各区乡村发展差异,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探索制定适合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农业农村标准化政策,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引领优势产业发展,打造乡村振兴上海示范。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初步形成标准化支撑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基本建成,现代乡村治理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更加完善,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加快形成标准研究成果。制修订一批符合本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征的农业农村类标准,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标准化技术组织,培育形成农业农村领域“上海标准”。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覆盖区域稳步扩大,农业农村标准化试点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支撑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设

1.以品种模式和种业创新为主线,聚焦种源农业、装备农业,围绕种质种苗、品种测试评价、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推动种源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与标准研制协同发展,加强育繁推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助力提升现代种业创新能力,发挥标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2.以保障农产品安全为底线,开展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真菌毒素污染、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方面标准研制。以提升农产品质量为目标,加强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品质评价、农产品加工、农产品仓储保鲜、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包装配送等方面标准研制。

3.以农产品及农资供应商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农业金融服务、农业经营服务等为重点,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服务标准研制,打破传统农业生产服务模式,整合优化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服务作用。

4.以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依托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着力构建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标准。围绕建设农业智能化生产基地,探索推进基于5G通信的农业物联集成应用和植物工厂生产模式的标准化建设,助力提升都市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和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水平。

5.加强区域优质、特色、绿色农产品标准研制,鼓励各级管理机构、科研院所和生产主体积极探索绿色生产技术,推进标准落地。开展农产品品牌培育、评价与保护标准研制,实施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扩大标志使用范围,提高品牌影响力。

6.探索开展以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为重点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游客中心、停车场、厕所、垃圾收集处理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健全乡村民宿行业标准,强化标准集成应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健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标准

1.以夯实农业绿色生产基础为重点,建立健全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种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发展、节水型农业示范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监测预警、生态旅游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

2.以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为重点,加快推进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饲料质量安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农膜、黄板等弃物回收、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农业生态修复与保护、种养结合与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标准研制,鼓励开展标准化试点,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以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和实现产地环境保护为重点,建设一批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发挥绿色食品生产主体示范带动作用。以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绿色高效设施装备应用为关键,推动实施蔬菜“机器换人”和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标准化试点。

4.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农村道路、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助力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5.以乡村建设和深化农村改革为核心,系统制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发挥标准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重点,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工作。以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为方向,总结提炼市级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标准规范,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三)推进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1.探索农村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开展村级事务公开、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建立乡村治理评价体系,逐步提升乡村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2.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推动农村区域治理模式创新。聚焦联勤联动和智能化应用,推进乡村治理与智慧乡村建设深度融合,提升乡村治理智慧化水平。

3.以信息技术为手段,聚焦数字乡村,探索建立数字农村标准体系,形成数字乡村整体规划设计、数字乡村建设指南标准规范,发挥标准对促进农村数字化转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数字乡村为导向,探索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数字经济、乡村数字治理、信息服务整合共享标准化试点。

4.开展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明确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功能属性、配置标准,提高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提升乡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标准化水平。

5.以就业服务、公共卫生、医疗设施建设、养老服务等为重点,统筹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四)探索开展乡村文化建设标准

1.开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农村科普标准化工作,深入挖掘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精神,推动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活跃农村文化市场,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2.以乡村文化惠民、乡村民生服务、乡村德治评价等领域为重点,开展乡风文明建设标准化试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日常生活,注重农民群众诚信意识和道德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本市标准化联席会议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加强标准研制、宣贯和组织实施。各涉农区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着力发挥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作用,为推进本市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

(二)强化政策支持

强化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推动各级部门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投入,形成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农村基层工作队伍的培训,大力宣传农业农村标准化政策和优秀成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重视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保障。

(三)创新服务方式

强化农业农村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标准实施跟踪分析与评估,确保标准落地应用。鼓励农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开展标准化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带动作用,引领产业发展。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市场化发展,加强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推动农业农村标准有效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

附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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