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21年-202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方案(2021年—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发展水平,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以下简称先行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夯实质量安全标准底线,打造标准化示范工程,加快建设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立足全局,科学规划。聚焦先行区建设战略定位和高质量发展现实要求,准确把握定位,强化顶层设计,做好适配衔接,科学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与实现路径,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动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引领、支撑作用。
改革创新,增强实效。落实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区标准化领域改革,推动标准化技术发展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切实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
突出优势,彰显特色。以发挥区域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聚焦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研制相关配套标准,强化特色优质标准供给,建成具有宁夏特色优势的标准体系。
统筹推进,保障有力。坚持党对标准化事业的领导,做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与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体系、政绩考核体系的有效衔接,推动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力争形成黄河流域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和标准化推动特色优势领域提质升级的“宁夏经验”。
标准体系建设“四个一”目标:
1.建设一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围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及水治理、优势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以国际标准为导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补充,团体标准为引领,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协调开放、运行有效、彰显高质量发展特点的标准体系。
2.研制一批展现宁夏特色优势的先进标准。围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和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构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标准,推动制修订国际标准数量实现历史性突破,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项以上,本地区团体标准数量增长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持续公开率达100%。
3.打造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标准化示范工程。发挥区域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开展标准化十项工程建设,实施不少于50个自治区及以上标准化试点项目,打造重点领域标准化示范样板,引领带动标准化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4.走出一条彰显改革创新的标准化发展路径。把创新理念贯穿于标准“研究制定—实施应用—监督评估”全过程,探索建立黄河“几”字弯区域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完善自治区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打造流程完善、相互衔接、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二、体系构建
聚焦建设先行区,立足“九个重点产业”发展,“十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实施“四大提升”行动,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图1 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框架示意图
(一)生态环境保护及水治理标准体系。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安全至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认真贯彻生态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制定地方标准,探索构建覆盖空间布局、生态经济、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建立水资源“四水四定”指标体系,实施“四水同治”,加强水治理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结合实际制修订地方标准,推进水治理相关标准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应用“5G+AI”技术,依托机器视觉分析实现黄河生态治理的数字孪生,加快推进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防御)、水文化五大领域的水治理标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专栏1 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重点 |
空间布局 围绕黄河宁夏段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制定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标准。加强森林经营、盐碱地改良、绿色矿山、平原绿化、防沙治沙标准化技术应用。围绕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发展,加强基础测绘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生态人居、生态基础设施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 |
生态经济 重点围绕矿产资源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使用等开展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发展理念在各行各业标准中体现,研制实施节能环保评价标准。 |
环境保护 确保在完成国家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水平。结合宁夏实际,补充完善环境监测技术方法、环境健康与安全评价、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技术、环境质量评价与分级、生态保护和修复效果监测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等技术标准。推进环境风险防控、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管理与技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生态安全等标准的实施与完善。 |
清洁能源 引导企业开展风电发电机组零部件、电器系统和控制系统标准研制,提升风电制造配套能力。完善光伏制造标准体系,围绕光伏制造设备、光伏材料、光伏电池及组件等制定和实施标准,努力推进风能、太阳能详查评估技术,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设备智能化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维护等一系列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加强氢能标准化建设,强化制氢、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方面技术标准攻关。逐步构建新能源装备标准体系。 |
专栏2 水治理标准化重点 |
水资源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水文水资源监测、节水、用水标准,适时补充和完善地方标准,加强全过程节水管理标准建设,建立起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城乡生活及各行业用水定额体系和节水评价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开展重点领域节水达标建设。重点开展灌区节水与计量管理、大中型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高效智能精准灌溉等提升农业用水效率的标准体系建设。建立节水装备及产品的质量评级,逐步淘汰低水效等级产品。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和末端配水工程建管与运维的标准体系建设。 |
水生态 加强河湖生态保护,建立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的标准体系。重点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河湖水生态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水源涵养、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入黄主要排水沟生态治理等标准制定和实施。补充完善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监测评价、信息化建设等标准体系。 |
水环境 强化入河排污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城乡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与长效监管,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入黄湿地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河湖健康指标、农田退水、排水沟水质监测等标准。加快推进全区“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
水灾害(防御) 以河流水系为单元,以城镇和工业园区为重要节点,按照生态化系统治理的思路,加强河湖库防洪治理标准体系建设。构建以堤防护岸为主、防洪水库为辅的防洪减灾标准,着力提升防洪能力。加强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标准及城市内涝监测、预警技术标准研究和制定,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加强黄河宁夏段和清水河、苦水河等主要支流综合治理、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水库建设等标准实施。开展区域抗旱水源联调联配,积极推进落实《宁夏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0〕5号),有效提高抗旱保障能力。 |
水文化 保护传承宁夏特色水文化、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制定水文化地方标准。建设水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标准,提升宁夏引黄古灌区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展示水平和传承活力。建设水利风景区、水利科普基地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标准,促进自治区水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
(二)优势农业标准体系。
坚持“建立体系、对标达标、提质增效”原则,围绕农业重点特色产业,加快构建以单一品种为主线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链农业标准体系。在现代农业、绿色食品、优势特色农产品、现代生态农业经营、低碳农业、农业机械化等重点领域,加快完善全过程标准集成。积极培育特色农业优势区,建立农业技术标准创新平台,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和对标达标,建立一批重点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的试点示范。构建完善食品安全及食品质量标准体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大力发展畜牧产业,构建以特色产品质量指标为主体,养殖技术与养殖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补充的畜牧业标准体系。制定完善以渔业特色产品质量指标为重点,养殖技术为补充的渔业标准体系,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在贺兰山、六盘山、罗山、沿黄流域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保护标准化试点示范,探索山绿、民富、共赢的现代农业绿色发展之路。
专栏3 农业标准化重点 |
现代农业 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按照推动农业高效种养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农业绿色生产。加快高标准农田、土壤修复改良、农业气象、农田水利建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产地环境保护,制定完善良种、种子、种苗标准。推进现代农业标准集成示范区建设,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以及特色小板块农业,按照“一地一类”“一县一品”,建立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及其技术操作规程,推动农业对标达标、提质增效,打造高质量发展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 |
优势特色农产品 建立完善全产业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标准体系。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健全覆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控制、包装分级、贮藏运输、品牌培育、评价与保护等全产业链农业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以“两品一标”“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企业以及国家级、自治区级龙头企业、合作社为重点,开展对标达标行动,推动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
现代生态农业经营 加快推进现代生态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制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关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指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标准生产。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广“标准+企业+农户”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制定农民职业培训和农民职业能力提升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完善农村电商、统防统治、农机作业、仓储物流、代耕代种等农业服务标准。完善公益性、社会化农业服务培训标准,开展基层农业标准进村入户服务行动,提升农业标准化应用水平。 |
低碳农业 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高效缓释肥料、水溶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运用。积极参与制定并实施标准化规模种植、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低毒低残留农药国家标准。开展低碳农业试点,制定农田低碳、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及低毒低残留农药的排放监测、评估制度。 |
农业机械化 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研发适宜不同地域、不同产业的机械设备,制定精准农业、智能农机、绿色农机相关技术标准,构建现代农机化标准体系,推进在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领域农业机械化应用,提升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建立一批农机标准化试点示范。 |
专栏4 食品标准化重点 |
食品安全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农兽药残留、化学污染物、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等有毒有害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特殊人群膳食食品营养等标准的制修订。 |
食品质量 完善食品质量标准。围绕宁夏特色食品产业,加快制修订产品质量分级、检测方法等食品质量标准,强化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更好满足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
绿色食品 围绕食品全程质量控制、植物疫病绿色防控、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关键环节及其技术操作规程建立标准体系,打造绿色食品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 |
专栏5 林业标准化重点 |
基础综合 完善林业基础、信息化、清洁生产、生物安全及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体系,打造林业标准化生产试点示范,提高林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 |
特色林业产品 重点围绕果树、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品,构建涵盖育苗、品种栽培、基地建设、水肥管理、植保等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特色林业产品全流程检验检测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基地管理、储藏运输、全程追溯、营销与品牌建设等各环节的管理标准体系。 |
枸杞产业 完善由产地环境、良种繁育、标准化建园、标准化栽培、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气象监测预报、采摘制干、生产加工、质量认证认定、产品分等分级、标志标识、包装贮运、检验检测、市场流通、产品产地追溯等构成的枸杞产业标准体系,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种苗繁育、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相关标准。 |
葡萄酒产业 建立健全覆盖综合基础、产地环境、基地建设、酒庄管理、品种规范、苗木繁育、栽培管理、气象灾害防御、病虫害防治、葡萄质量与采收、酿造、检验检测、品牌建设等各环节的葡萄酒产业标准体系。 |
专栏6 畜牧业标准化重点 |
特色畜牧业产品 围绕特色畜牧产业,构建良种繁育、饲养、疫病防治、畜产品加工等为重点的畜牧业标准体系,创建高效养殖标准化试点示范。 |
肉牛和滩羊产业 围绕肉牛、滩羊产业,构建养殖场建设、良种繁育、饲养、疫病防治、畜产品加工、包装分级、贮藏运输、品牌培育、评价与保护等关键环节为重点的标准体系。 |
奶产业 加快构建以奶源基地、奶牛良种繁育、饲草种植、奶牛饲养、养殖场建设、疫病防治、乳品加工、奶牛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的奶产业标准体系。 |
专栏7 渔业标准化重点 |
特色渔业产品 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构建水域环境、池塘建设、种苗繁育、高效养殖等为重点的特色渔业标准体系,发展立体综合养殖模式。 |
(三)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
围绕“三个100”重点工业项目建设,重点开展增材制造、制造安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云计算与大数据中心、高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产业、现代煤化工、化工产业、电子信息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水平、质量管理创新能力,推进企业产业标准化和安全管理系统化,构建先进标准示范引领、国际标准零的突破、团体标准竞先争优的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塑造“宁夏制造”品牌形象。
专栏8 工业基础标准化重点 |
增材制造 建立和完善增材制造标准体系。开展增材制造标准领航行动,聚焦增材制造在铸造、模具、文创等领域产业化应用,引导企业加快设备、材料、工艺、测试方法、专用软件、集成及服务等方面的标准研制。与智能制造相关标准开展融合应用,构建“标准+示范”的产业化应用模式,打造增材制造宁夏名片。 |
制造安全 进一步加强制造安全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完善自治区制造业领域安全标准体系,研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管理、化学品安全生产与储运、建筑施工、检测检验方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应急管理等标准。 |
专栏9 智能制造标准化重点 |
智能制造 在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仪器仪表、高端铸造和电工电器等领域,引导企业进一步研制智能机床、智能控制阀、智能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煤矿井下刮板智能输送系统等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依托“智能控制阀数字化工厂”“高端铸造智能工厂”“智能配网成套开关设备数字化工厂”等一批智能制造工厂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智能制造”系列标准制定,形成智能装备标准体系和智能制造工厂标准体系。推动装备智能化提升,引导企业在化工装备、高端铸造、矿山机械、农业机械、能源装备等领域牵头制定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化团体标准。 |
专栏10 绿色制造标准化重点 |
绿色制造 引导行业企业依据国家标准积极推广绿色产品和绿色认证,推进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加强对绿色制造标准、节能环保产业标准等绿色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绿色标准检测、认证等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第三方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开展绿色标准实施效果评估。逐步制定符合我区绿色发展需要的绿色制造标准,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研制园区生态环境及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共享、产业共生耦合、近零排放等绿色园区标准。 |
专栏11 服务型制造标准化重点 |
云计算与大数据中心 进一步推广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相关国家标准,在云资源监控服务计费、数据迁移、设备研制等方面研制国内先进标准,引领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
专栏12 特色产业应用标准化重点 |
高端装备制造 加强高精度专业轴承、高端铸锻件、模具模型等关键基础零部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进一步参与制定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工艺、材料及检验检测标准。基于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成果,在西北地区率先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智能铸造),在高档数控珩磨机床、专门化数控车床等“专精特新”产品方面制定成套标准,推动自主创新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强化机床行业绿色、节能、安全标准贯彻实施。重点研制集成化、模块化桁架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相关领域基础共性标准,完善现有工业机器人标准体系,推动打磨抛光机器人等关键技术标准的制定。 |
新型材料 参与研制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性能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新型功能材料领域的行业标准,形成以高纯硅—多晶硅(单晶硅棒)—晶体加工—多晶硅电池(单晶硅电池)—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列产品、产业链标准为代表的系列标准,逐步建立新型材料产业标准体系。依托“光伏、石墨烯、锂电池、半导体、蓝宝石”等新材料重点产业集群,加大光伏硅材料、碳基材料及石墨烯、锂离子储能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氢能源材料等前沿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力度。引导企业在电子化学品、高性能纤维等领域构建标准综合体,研制工程塑料、特种橡胶、数字印刷材料、新型催化剂等特色精细化工新材料标准。 |
现代煤化工 发挥好“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先发示范作用,构建宁夏煤产品、煤化工产品、煤化工设备以及煤化工产业园建设方面标准综合体。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固废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利用、燃煤发电节能与超低排放改造、煤化工核心装备大中型化和国产化开发、新型催化剂研发、煤基化学品增值化利用等关键技术领域,牵头制定系列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在优势技术领域开展国际对标行动,力争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依托“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形成煤化工产业安全、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系列标准。 |
化工产业 以石嘴山市氰胺产业为依托,积极发挥氰胺行业协会作用,从产品、管理、应用、检测、环保和企业建设等方面推动标准制定和实施,打造氰胺产业链标准体系。 |
电子信息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借助标准促进和支撑产业布局,逐步形成完备的电子信息产业标准体系。依托银川、吴忠、中卫市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优先构建智能终端、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组织开展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软件、新一代通信网络与5G领域的技术研发活动,鼓励有关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在“互联网+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快标准布局,加强医疗、教育培训、交通物流等产业标准应用,培育发展自治区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 |
(四)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
围绕支撑全产业转型升级及消费结构优化升级需求,重点在文化旅游、商贸与物流、信息技术、科创研发、金融服务、养老家政等方面,研制具有宁夏特色优势的各类服务业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品牌化行动,构建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和网络化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更安全、更精细和更高品质转变。
专栏13 现代服务业标准化重点 |
文化旅游 着力构建完善沙漠旅游、酒庄旅游、星空旅游、红色旅游等旅游标准。 |
商贸与物流 探索建立涵盖电子商务服务、交易保障、数据应用等领域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研制农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产品追溯和检测、电子商务诚信等平台监管标准。建立健全涵盖物流设备设施、物流信息技术、物流服务与管理、冷链物流等在内的物流标准体系,完善产品运输操作规范等标准。 |
信息技术 坚持创新驱动战略,依托“互联网+”,在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应用服务等新兴产业领域推动形成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相统一的高端信息服务标准体系,为非接触式服务等技术需求提供支撑。重点参与云服务、开源等标准研制,规范和引导云计算系统的关键软硬件产品标准,云服务设计、部署、交付、运营和采购以及云平台间的数据迁移等标准建设;推动大数据中心、大数据治理、数据资源规划、数据服务能力、图数据库等标准实施,研制数据管理及其能力评估相关标准、具体行业应用标准。 |
科创研发 强化对研发设计、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的管理与政策支持,推进科技服务向标准化方向发展。在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平台)等领域探索推进平台建设、在线咨询与服务、服务提供和评价、信息管理等规范的形成。 |
金融服务 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以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为主线,完善实施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安全风险防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统计和金融监管、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等标准体系。 |
养老家政服务 建立健全养老和家政服务业标准体系,促进养老和家政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重点研制基础标准、服务供给、服务机构与人员、服务信息化等养老服务标准。建立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等养老标准体系,重点在普惠养老、智慧养老、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方面研制机构建设、服务安全与质量、服务等级划分、服务评价、岗位人员要求等标准。健全照护、保洁、烹饪等家政服务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家政电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新业态服务标准。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优质服务品牌。 |
(五)城乡融合发展标准体系。
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城乡设计与建设、乡村建设、公共安全等方面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快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综合交通运输、智慧城市、绿色建筑、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等领域标准制定与实施,建设支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城乡融合发展标准体系,为打造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管规范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政府服务便利化水平。
专栏14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重点 |
基础通用 推进实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通用基础类国家标准,开展公共服务效果测评。突出宁夏特色,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加强乡村就业服务、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标准制定。 |
基本公共教育 立足“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研制教育信息化相关标准,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 |
基本劳动就业 以提升法定就业年龄段人员素质水平、切实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为目标,开展农产品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培育、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方面标准的宣传推广。 |
城乡基本医疗卫生 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拓展惠民应用,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
公共场所卫生 围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实施公共场所、医院候诊场所、学校、公共交通工具、城市和农村厕所、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标准,强化医院感染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等传染病预防控制等规范实施,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卫生工作细则。 |
基本公共文化 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创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定、实施和评估监测机制。以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为依据,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为内核,完善县、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与评价等相关标准。有效利用数字化技术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探索制定文物和非遗数字化保护、鉴定与利用相关标准。 |
基本公共体育 按照“县县建有体育场馆、乡乡建有篮球场、村村建有公共健身场所”要求,统筹建立和完善以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服务标准体系。 |
扶残助残服务 统筹推进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重点研制或参与制定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具适配与租赁、残疾人托养等标准,探索建立完善与社区需求相适应,与残疾人设施产品标准、无障碍环境标准相互配套的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 |
专栏15 行政管理与社会治理标准化重点 |
政务服务 依托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积极采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大厅、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方面国家基础通用标准,建立完善覆盖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好差评”、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基层政务公开、行政许可流程优化等重点国家标准研制。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试点建设为契机,推动宁夏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标准体系。 |
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国家层面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适时开展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标准研制。积极构建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政府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开放公开,推动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旅游出行、创业求职等领域广泛应用。 |
消费品质量安全 严格实施消费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协调配套消费品安全的推荐性标准。加大对儿童用品、学生用品、老年人用品等消费品安全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反馈实施监督信息。围绕个性定制、智能产品、绿色产品、跨行业跨领域组合产品等发展趋势,开展消费品质量分等分级和评价标准化研究。加大文教体育休闲用品、传统文化产品等标准制修订力度。 |
公共安全 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和预防,严格实施城乡社区网格化、供应链安全、应急物资、应急物流、交通信息系统、出入境口岸等方面的应急管理与装备标准,加大对农产品市场、公共交通工具、民用机场、出入境口岸等场所实施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国家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定并实施城市应急预案和标准,引导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因地制宜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城市安全韧性评价、公共安全与应急演练、应急管理能力评估,增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
专栏16 城乡建设与管理标准化重点 |
城乡建设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调整情况,对宁夏各类城乡规划设计强制性标准进行评估调整,逐步修订为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标准。着眼建设百年工程,积极参与制定工程建设标准。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开展供热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继续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基础综合及城市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建筑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耐久性评估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
美丽乡村建设 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重点围绕改善农民群众出行条件、农村水电绿色改造、农村文化设施、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农村供水安全、农村垃圾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厕所建设和改造等方面制定标准,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制定片区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等以工代赈重点项目相关标准,支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
行业信息化建设 积极采用智慧城市及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现行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步研制反映宁夏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标准,适时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评价。 |
绿色建筑 以改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相关标准,开展绿色建材、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绿色居住建筑、绿色生态居住区等标准的研制和推广。 |
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管理 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加强标准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山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普通国省干线及高速公路养护、公路工程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中的应用实施,积极研制相关标准,填补地方或行业、国家标准的空白。 |
三、工程建设
充分发挥标准在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开放合作、完善基础设施中的引领作用,围绕强化标准体系的系统性设计,实施标准化十项工程建设。
(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水安全保障标准一体化推进工程。加强与青海、四川、甘肃、内蒙古等省区的交流合作,建立黄河流域区域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探索共同制定、发布严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开展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联合执法,共同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现代水网建设标准体系、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我区大中型灌区和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标准体系建设,为水安全保障提供建设依据和标准规范。
(二)优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程。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优质粮食、瓜菜等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加大滩羊、肉牛、枸杞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对标达标、认证保护,提升酿酒葡萄、奶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持续深化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打造一批质量好、品牌响、带动能力强的优势农产品品牌。
(三)食品安全保障工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积极参与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特殊人群膳食食品营养等标准制定,研究制定食品可追溯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建立食品“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机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建设,积极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四)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引领工程。建立自治区级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标准化工作组,以银川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为引领,统筹推动区内高端装备制造集群标准化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制定智能刮板输送机、桁架机器人等一批智能化产品的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组织,参加智能工厂系列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提升我区高端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五)煤化工产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工程。围绕产品、产业链、管理体系、园区建设等方面,编制宁夏现代煤化工标准体系,构建“宁夏煤化工产业标准综合体”,引领产业集群标准化发展,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现代煤化工产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形成“规划指导、体系支撑、试点引领”以及“系统对标达标、创新标准制定、智慧标准实施”的工作格局。
(六)全域旅游对标达标创标工程。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进旅游与文化、工业、农业、生态、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开展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供给体系、旅游秩序与安全、旅游资源与环境、旅游业态融合创新等领域标准的对标行动,研制乡村旅游、工业旅游、酒庄旅游、自驾旅游、沙漠探险游、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相关标准,引领全域旅游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全区旅游业品质化、国际化水平。
(七)“互联网+”便民服务标准联通工程。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医疗和教育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围绕信息共享、数据安全、监管服务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标准,促进信息互联互通,保障医疗教育服务安全。
(八)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程。加快建立覆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研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审批流程优化、服务提供、在线政务平台建设等环节相关标准,积极参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专用社会信用国家标准制定,推进执法监管标准化工作,严格实施社会信用领域已有的基础通用标准,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九)“一带一路”网陆空通道建设与运营标准支撑工程。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空陆交通基础设施联运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工作,优先开展支撑“一带一路”空中、网上、陆上通道建设、管理、运营与服务的重点国内外标准比对和对标达标分析,建设并维护关键标准比对数据库,促进网陆空通道一体化融合发展。
(十)优势产业国际标准突破工程。积极参与和主导研制国际标准,提升枸杞和葡萄酒等领域国际规则的话语权,力争成为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的积极成员代表,促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在煤化工产品、煤化工产业能耗管理、云计算与分布式平台、装备制造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实现突破。
四、机制创新
实施标准化工作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探索推动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科学制定各级各类标准,提升标准实施应用水平,强化标准评估监督,为我区标准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优化管理协调机制。
1.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总体协调。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开展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标准化改革,研究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开展标准化工作督查和考核。
2.各地区各部门分工负责、协作推进。各市县(区)、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和实施,加强标准化工作研究,推动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区域标准化工作对接兼容、协同配合。借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标准化合作经验,探索建立区域标准化协同机制和跨领域跨区域的重大标准化问题协商机制,加强区域标准化工作对话合作和资源共享,共同制定区域协同标准。
(二)推动标准科学制定。
1.在主导制定国际标准上实现新突破。提升优势特色产业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承办重要标准技术会议、国际标准化交流活动。
2.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充分反映宁夏经验。探索建立特色优势领域高水平标准研究基地,开展重点产业相关标准的跟踪与研制,推动宁夏经验与发展需求纳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提升地方标准制定水平。建立和完善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制度,优化地方标准立项管理机制,实行科学严格的审评机制,组建以产业、科技、标准化领域专家为主体的宁夏标准化专家库,为地方标准制修订提供坚强智力保障。
4.鼓励引导高水平团体标准制定。激发市场主体制定团体标准活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鼓励引导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等主体,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推动建立“团体标准群”,引领特色优势产业释放产业“集聚”效应。
5.强化标准与科技、知识产权的互动融合。鼓励科研项目立项时,围绕基础公益和产业共性技术制定标准。建立集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人才聚集、信息发布为一体的标准化创新服务平台,发挥标准专利试点示范作用。推进制造业领域技术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标准化和质量改进咨询服务。
(三)促进标准实施应用。
1.在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中有效应用标准。建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引用标准制度,加强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的应用力度,以标准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明确权责关系。
2.在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充分应用标准。积极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有效贯彻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实施高水平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以标准为媒介,打通产业链延伸的关键环节,规范生产、服务和管理流程。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开展标准对比、评价与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参与“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标对表创建工程”,大力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充分发挥先进标准示范引领作用。
3.强化标准与质量基础的融合应用。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标准研究、咨询、服务、合格评定等标准化技术中介服务组织,加强技术基础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建设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一站式”质量基础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加强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跟踪、研判、预警和应对。
4.着力做好标准化试点示范。进一步完善国家级、自治区级试点示范建设、管理规则、程序方法,建立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联合推动的试点示范机制。加强对试点示范单位在标准立项、研制、转化、实施推广等方面的支持保障力度。
(四)强化标准评估监督。
1.严格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加强实施监督的精细化管理,开展部门统筹、市县联动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情况通报。
2.开展地方标准实施评估和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建立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的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实施效果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情况,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适时对标准进行复审,及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标准。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引导自治区内各类团体更好地开展团体标准化活动。
3.强化标准监督与反馈机制。深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强企业和团体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好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五、建设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1年-2022年):部署动员,梳理体系。
——开展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编制“一图读懂”等解读材料。
——通过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区域特色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试点示范。启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在固原市启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试点。
——编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及水治理、优势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乡融合发展等五大领域标准体系。
——编制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和文化旅游等重点特色产业标准体系框架,发布九个重点产业标准体系的地方标准,建立和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标准明细表和标准清单。
(二)第二阶段(2022年-2024年):整体推进,贯彻实施。
——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梳理标准供给,提出标准需求,研究制定标准。
——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对现行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开展滞后老化标准复审。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周期。
——选择具备标准化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开展国际标准突破工作。
——开展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示范工程中期检查,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体系初步形成。
(三)第三阶段(2025年):总结经验,形成模式。
——对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经验。
——对实施情况进行回顾与评估,完善标准体系,推出一批体现我区优势和特色的先进标准,树立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标杆。
——依托具有我区特色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标准化工作方法理论化、模式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与路径。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安排和推进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标准化工作职责,指定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标准化工程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标准评估和反馈以及标准制修订,支持标准化人才培养和技术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
(三)完善奖惩制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部门或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推动技术标准纳入自治区科技成果认定和进步奖奖项的支撑材料范围。
(四)夯实人才基础。制定完善吸引标准化优秀人才的政策措施,强化评优、教育、薪酬、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保障,加大标准化领域高水平技术、管理、研究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开展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交流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教育,加强基层、企业、院校标准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五)做好舆论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标准化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先进典型和突出成效,提升企业制修订标准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普及标准化知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的标准化意识,扩大标准化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