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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严禁虚假宣称 不得暗示适用于特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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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3 08:27:18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946
核心提示: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进一步规范固体饮料标签标注,严格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告》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产品标签上应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

此外,严禁虚假宣称,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相关链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2021年第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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