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目录
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5)
第一章发展基础……………………………………………………………………………………………………………………(6)
第一节“十三五”发展成就……………………………………………………………………………………………(6)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9)
第二章总体要求…………………………………………………………………………………………………………………(11)
第一节指导思想……………………………………………………………………………………………………………(11)
第二节基本原则……………………………………………………………………………………………………………(12)
第三节发展目标……………………………………………………………………………………………………………(13)
第三章促进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15)
第一节完善商贸流通体系……………………………………………………………………………………………(15)
第二节增强企业经营能力……………………………………………………………………………………………(17)
第三节推进数字商务发展……………………………………………………………………………………………(18)
第四节优化商务营商环境……………………………………………………………………………………………(20)
第五节激发居民消费潜力……………………………………………………………………………………………(21)
第四章推动外贸外资外经工作高质量发展……………………………………………………………………………(22)
第一节提升外贸发展能力……………………………………………………………………………………………(23)
第二节支持外贸业态创新……………………………………………………………………………………………(24)
第三节强化外贸平台支撑……………………………………………………………………………………………(26)
第四节提高利用外资质量……………………………………………………………………………………………(27)
第五节提升外经合作水平……………………………………………………………………………………………(28)
第五章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31)
第一节畅通对外开放通道……………………………………………………………………………………………(31)
第二节建设开放经济平台……………………………………………………………………………………………(32)
第三节扩大区域交流合作……………………………………………………………………………………………(34)
第六章健全完善保障机制…………………………………………………………………………………………………(35)
第一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35)
第二节健全规划落实机制……………………………………………………………………………………………(36)
第三节强化政策保障措施……………………………………………………………………………………………(37)
第四节加强人才队伍培养……………………………………………………………………………………………(37)
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和来青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新的起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青海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青海紧紧抓住“十四五”重要战略机遇期,准确研判把握国内外宏观发展环境和形势,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为导向,积极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商务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并衔接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
第一节“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青海商贸经济规模总量、结构优化、开放平台、业态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新提升的重要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全省商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和复工复产工作,突出促消费、稳外贸、稳外资,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为服务全省“一优两高”战略、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城乡居民消费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类型向服务型、质量型和个性化加快转变。“十三五”期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15年的694.6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77.3亿元,实物网络购物交易额从2015年的106.14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266.54亿元。中小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保持年均增长30家以上,限额以下零售、餐饮企业主导作用突出,销售额持续保持较快增长。
———商贸流通体系持续完善。商贸流通主体持续壮大,中小商贸市场主体突破40万户,建成批发市场10家,农贸市场131家,建成万达、新华联、唐道等一批集商旅文融合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培育建成5条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构建“互联网+物联网+冷链物流”新型流通体系,全省冷库容量达到40万吨。农村电商基础不断夯实,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十三五”期间,共建成29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33个乡镇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1464个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建成29个县级仓储物流分拨中心,以县城为区域中心,辐射乡镇村的三级物流体系逐步形成。在国内11个重点城市成功举办18场“青海商品大集”,有效带动了“青货出青”。
———对外贸易实现规范发展。自营进出口商品规模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国别地区进一步拓展,外贸企业管理经营水平得到提升。全省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新兴市场不断开拓,对外贸易国别达到30个,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起步发展。各地区对外贸易发展不均衡的局面逐步改变,海东市、海西州占比逐年提升,果洛州、玉树州先后实现进出口额零的突破。外贸企业结构优化,全省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达到143家,特色优势产品出口品种增多,培育盐湖化工、农畜产品、光伏组件、文化产品等10种以上出口千万美元产品。
———双向投资保持平稳增长。全省利用外资领域逐步扩大,外商投资环境不断改善优化,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及金融期货、融资租赁等高端服务业外资占比提升较大。“十三五”期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4家,投资总额达到7.46亿美元,利用外资总规模再上新台阶,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好于全省企业平均水平。对外投资业务拓展到30个国家和地区,在工程建设、矿业开采、酒店餐饮、农业种植、生物制药等领域广泛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累计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6.7亿美元,对外投资额(非金融类)约1.3亿美元,派出各类劳务人员2499人。
———开放平台取得突破进展。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建成运营,西宁综合保税区和西宁、海东跨境电商综试区获批建设,结束了我省没有高层次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历史。西宁市列入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格尔木市列入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青藏高原腹地贸易便利化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先后开通6条国际(地区)航线和朝觐包机,中欧班列、陆海贸易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创新举办国内首个以“生态”为主题的国际博览会,培育打造国际化、特色化会展经济平台,办展效果不断提升。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商务发展的政策举措,为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提供了有力支撑。深化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累计取消、下放、整合52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项。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复制推广国家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103项,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成运行中国(青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实现“一个平台、一次提交、一键办结”,主要功能覆盖率100%。
———商贸扶贫取得显著成效。广泛开展电商扶贫、消费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在助力决战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覆盖全省,在824个贫困村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畅通农村牧区农畜产品流通渠道,累计为农牧区开展电商培训109176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0517人次,支持“拉面经济”走出国门,引导藏毯编织技艺在农牧区传承发展,实施77座贫困地区加油站网点建设,带动了农牧民创业增收、农村牧区环境改善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仍是长期趋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共建“一带一路”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塑,国际市场需求疲软,跨境贸易投资萎缩,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商务发展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明显增加。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产业体系完备,人力资源丰富,自主创新步伐加快,社会大局稳定,发展韧性坚实,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商务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仍然不足,消费需求新增长点需深入挖掘,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区域间开放水平仍不平衡,营商环境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差距,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达到瓶颈,传统竞争优势逐渐弱化,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需加快重塑。
从省情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阶段性新特征。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奋斗,我省综合经济实力、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设施条件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升,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态势没有改变。我省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层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经济转型升级仍然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产业链总体属于价值链中低端,产业发展关联度低、协同性弱,全省商贸经济运行还不适应全省经济发展要求,与全国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商贸供给能力与居民的消费升级需求还不匹配,商贸市场主体综合实力还不强,全省商贸流通基础建设相对薄弱,新型业态布局缓慢滞后。外贸主体的竞争能力整体较弱,与国际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极不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中面临严峻挑战。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全省商务发展机遇与挑战、压力与动力并存,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以只争朝夕、迎难攻坚、担当进取的奋斗姿态,在新的起点上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奋力推进全省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和来青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与时俱进把握“四地”建设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和“五个示范省”建设,以深化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开放发展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着力补齐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增强商贸市场主体经营能力,提升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融入能力,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全省商务事业后发赶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与创新驱动相协调。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商务工作全过程。坚持创新驱动,以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商务领域改革,着力培育适应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推动商业布局、产业结构与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推动商务发展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绿色发展转变。
———坚持跟进发展与后发赶超相结合。针对青海商贸流通工作基础落后的省情特征,聚焦强化商贸基础设施、壮大商贸流通主体、完善农牧区商业体系,加快补齐短板,努力缩小与全国的差距。树立新思维,在现代新技术、商业新模式应用等方面发挥后发优势,积极探索创新,高起点谋划开放型经济发展,高标准实施开放型平台建设项目。
———坚持商务发展与惠及民生相促进。紧紧把握全省商务发展趋势,充分体现商务工作在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的重要作用,在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不断提升商务工作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与此同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商务发展的奋斗目标,发挥商务工作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居民生活、创造就业机会、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第三节发展目标
按照《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商务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全省商务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十四五”时期,进一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商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服务消费升级的新业态、新主体、新服务、新产品加速发展,城乡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总规模上新台阶。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开拓“两个市场”的能力增强,外贸进出口产品结构、市场结构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规模大幅提升。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合作的空间领域进一步拓展,质量规模稳步提高;开放平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商务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更加突出。
———居民消费持续扩大。保持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体规模稳定增长。“十四五”时期,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左右,全省网络零售额、实物网络购物交易额、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分别增长10%,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流通体系趋于完善。“十四五”时期,在中心城市、县域中心新建一批有聚集效益的城市(城镇)商业综合体、商贸中心,推进县域连锁商超、物流配送中心、新型农贸市场、冷链基础设施,增强现代城市(城镇)商圈对外影响力和辐射力,畅通城乡商贸流通渠道。
———外贸规模结构全面提升。2025年,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50亿元,年均增长20%左右。全省外贸进出口产品结构、市场结构、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外贸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度逐步提高。
———双向投资稳中有进。“十四五”时期,我省实际利用外资在“十三五”目标基数上年均增长10%,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3亿美元以上。力争对外直接投资额年均增长11%左右、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年均增长8%、对外劳务输出年均增长10%,实现对外援助工程项目零突破。
———开放发展形成新格局。争取青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建设。争取中尼陆路贸易通道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我省与沿海内地省份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建设运营西宁综合保税区,建设西宁、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推动西宁、海东、格尔木铁路口岸功能区申建,巩固西宁航空口岸地位,推动格尔木机场升级为国际航空口岸,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开辟国际货运航线。深度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欧(亚)班列和国际铁海联运班列规模质量得到提升,国际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
第三章促进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
“十四五”时期,商务工作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立足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顺应消费升级趋势,补齐现代化流通短板,推进数字商务发展,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
第一节完善商贸流通体系
建强商贸基础设施。加快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建设。依托农村电商,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实施“数商兴农”,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引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业态,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数字化改造升级。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引导各地加大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投入,鼓励批发市场建设冷藏冷冻、流通加工冷链设施,逐步构建覆盖全省主要农畜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改造提升步行街、规划建设商业综合体,不断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打造以物流配送、商旅文体融合、消费集聚、货品集散等为特色的商贸强县(市、区)。
健全商贸物流体系。优化商贸物流网络布局,畅通城乡商贸流通渠道,推动第三方物流企业在西宁、海东、海西等较发达地区开展同城配送。规划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商贸物流园区、区域分拨中心,优化城市商业网点和物流设施空间布局。健全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邮政、供销、交通运输、商贸物流、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开放合作共享,共建农牧区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提升商贸物流智能化水平,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商贸物流全场景融合应用,提升商贸物流全流程、全要素资源数字化水平。
完善便民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街区生活服务集聚中心、农牧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区域性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统筹社区教育、文化、医疗、养老、育幼、家政、体育等生活服务功能,发展24小时社区便利店、社区配送和无人超市,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
第二节增强企业经营能力
引进培育品牌企业。积极招商,加强对接,持续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入驻我省,发展新型商业综合业态,鼓励向州县拓展延伸,带动提升全省整体商业品位和经营档次。依托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培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提高竞争力。支持“老字号”做强做精,持续开展“青海老字号”认定,吸引更多中华老字号品牌入驻我省。鼓励外贸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国内市场优质商品供给,完善出口转内销供应链体系。
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引导商贸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向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加大培训,提升中小商贸企业数字化运营能力。多频次举办商品大集和线上线下展会,为中小企业搭建营销载体。
发展规模连锁经营。积极发展多业态融合的新型连锁,引进国内外实力强的连锁龙头企业入驻,支持本地企业通过直营连锁、加盟连锁等多种模式发展壮大,培育小型连锁便利店向品牌化、规模化拓展,将品牌连锁便利店纳入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体系。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向市州、县、乡基层延伸,拓展业务。
第三节推进数字商务发展
推动智慧数字应用。以建设居民数字化高品质生活为出发点,引导推动传统商贸实体等生活服务业场所加快数字化改造提升,积极发展智慧商圈、智慧街区。鼓励各地运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一批百货店、超市、便利店、商业综合体,开展智慧商超、便利店建设。引导实体零售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推进智慧商圈相关应用场景创新,提高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更好地满足数字时代消费者新需求。
发展数字生活业态。以服务居民消费便利为主要目标,围绕居民日常生活基本的消费购物、交通出行、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方面,开展生活性服务业场景的数字化改造提升,推进数字生活服务体系、示范工程、支撑体系建设。加大数字生活相关应用的推广和培训,增加数字生活消费场景应用,引导居民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
加强数字公共服务。强化企业主体作用,培育数字生活服务业龙头骨干企业和平台企业。推进各企业平台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互利合作,鼓励支持知名第三方平台向数字生活服务平台拓展,建成与城市数字基础设施协同、企业数字化基础设施联接、数字家庭智能设备管理服务相衔接,数字化水平领先、便民惠民利民、具有引领效应的综合性数字生活服务平台。推动“青海省数字商务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数字化惠民服务,实现数字商务、社会发展的协同共治和精准管理。
提升数商发展水平。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数字商务企业,打造数商优质品牌,全面提升商务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深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强“数商兴农”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以供应链管理、品牌建设、线上线下一体为特征的新零售,深入推进网上菜场、餐厅、超市、市场等建设。布局智能售货机、无人回收站等智慧零售终端。支持网络直播、社交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健康规范发展。
第四节优化商务营商环境
加强商务服务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责权清单制度,大力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查处商务领域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推进商贸流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行业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强化标准应用实施。鼓励各部门建立健全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酒类、中药材等商品追溯体系,加强进口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营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构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完善信用承诺公示制度,持续推进诚信营商环境建设,支持各地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创建“诚信门店”“诚信行业”“诚信市场”“诚信企业”,以点带面,引领商务领域市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强化市场应急保供。积极构建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生活必需品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支持各地建立完善必需品储备体系。做好应急物资日常储备,选择一批省内大型连锁企业、电商平台和公益性农贸市场作为生活必需品终端供给主体,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生活必需品储备投放点。加大与物流企业对接,完善应急运力储备,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
第五节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提升传统消费质量。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发展方向,促进传统消费提质扩容。加大汽车促销力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鼓励各地出台家电家具更新迭代、下乡等政策举措;引导发展文化、体育、旅游、健康、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开拓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消费市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消费体系,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产品和服务项目。
推动新型消费升级。进一步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促进生活服务业上线上云,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推动生活服务业智能化、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社区商店、菜市场触网发展,开展送货上门、货到店取、智能自提等新兴业务。推广“不见面”交易、“无接触”配送等新服务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促消费活动,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营造规范有序的新型消费发展环境。
释放商旅文体消费活力。依托我省主要节庆文化活动、体育赛事活动、专业性和消费类展会及主要旅游景区、重点商圈街市,持续开展名优特商品、特色文化及旅游产品展销活动,持续开展便民让利促消费活动,不断释放文体商旅消费活力。鼓励主要商圈、特色商业街、步行街开展“夜游、夜购、夜赏、夜演、夜展、夜食”等主题活动,打造一批夜间经济地标,培育一批网红打卡点,增强夜间经济的吸引力和活跃度。创新促消费方式,形成政府+市场促消费合力。
第四章推动外贸外资外经工作高质量发展
沉着应对疫情和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及风险挑战,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数字贸易、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等对外贸易新业态发展,提升外贸发展能力,拓展招商引资领域,促进对外投资及国际产能合作,推进新时代外贸外资外经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提升外贸发展能力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结合“四地”建设,出台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外贸企业经营主体,促进生产型、出口型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实现出口。发挥外贸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中小微企业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形成在全球一定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引进有实力的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积极引导外贸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融合发展,努力构建特色产品营销体系,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建设进口商品直销平台,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生态资源,挖掘产业优势,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十四五”期间,全省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进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数量较“十三五”时期实现较大增长。
强化外贸综合服务。继续发挥稳外贸工作机制作用,落实联点帮扶工作措施,开展“一企一策”跟踪服务、送政策上门服务。加强重点企业订单管理调度,跟踪落实进口博览会采购订单。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发挥国内商协会、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作用,积极对接国外商协会,帮助出口企业对接更多海外买家。支持出口转内销企业产品入驻省内外商超、步行街,帮助开拓内销市场。
优化各类扶持政策。建立外贸政策与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调整完善外经贸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对重点市场的承保支持力度,合理合规降低对重点市场的短期险费率,提高对重点市场的风险容忍度。选择重点企业开展无资产抵押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力争“十四五”时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提升贸易便利水平。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与金融、保险、铁路、民航等行业机构的合作对接,共建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实现出口退税便利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的融资服务和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外贸订单、信保保单、应收账款质押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等业务。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进中欧班列、铁海联运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常态化运营。
第二节支持外贸业态创新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加快西宁、海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网货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诚信、统计监测、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建设。推动数字智能技术在传统外贸领域中的应用,整合外贸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加强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促进外贸全流程各环节优化提升,拓宽企业获取订单渠道。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海外仓、海外展示中心。全面提升与发展跨境电商行业相适应的海关、税务、外汇、商务、市场监管、邮政、金融服务水平。
拓展服务贸易领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扩大与清洁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等特色产业配套的检测维修、建筑设计、咨询服务、研发设计、节能降碳、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推动医疗等生活性服务进口,推动青海特色文化产品加工服务、矿产资源勘查服务、清洁能源技术服务、中藏医药服务、特色餐饮等服务出口,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承接东中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探索保税维修、支付、交付、品控等外贸细分服务,探索开展国际采购和转口贸易。有效增加金融、物流、教育、文化、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进口,提升服务业发展档次和水平。
第三节强化外贸平台支撑
推进外贸转型升级。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创新驱动突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基地,促进贸易与产业深度融合,带动清洁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盐湖化工等产业加快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组织境外采购商与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协调推进全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开放平台建设。到2025年,获批新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达到2个,新建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达到5个。
提升展会平台能级。充分发挥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国家级综合展会平台作用,为企业拓宽交流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展青洽会、中国(青海)国际生态博览会等展会平台能级,有效扩大企业参与,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适时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境外大型展会,利用国际友好城市合作机制和境外商协会资源,促进贸易市场多元化发展。
推进营销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严格落实对国际营销网络的支持标准,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设立品牌展示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售后服务中心等国际营销网络。引导企业在目标市场和国际贸易中转地建立海外营销公司和分拨中心,融入境外零售渠道。到2025年,新设立国际营销网络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
第四节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拓宽利用外资领域。继续严格落实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发展外资领域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发挥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吸引外商投资的平台载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向农牧业、新基建、清洁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中藏医药、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医疗养老、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物流运输等领域发展。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全省外资项目库,面向更多国家和地区推介青海重点合作项目。积极支持和服务我省相关单位、企业赴境外开展招商活动,对相关团组出访任务审核审批、护照颁发、申请签证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照顾。支持外资企业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再投资,扩大生产经营,并按标准给予适当补助。认真落实国家外商投资指引,依法及时公布与外商投资有关的各类法规政策、办事指南等,为外国投资者和外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
强化外资企业服务。严格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服务。开展对外资项目的谋划、储备、包装和宣传推介工作,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调查研究、法律服务、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等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登记注册、投资管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要素保障和跟踪服务,深化外商服务机制建设,完善重大外资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建设。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稳外资政策,建立完善全省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完善投诉工作规则,加大对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及时纠正不公平对待外资企业的行为。
第五节提升外经合作水平
提高对外投资质量。全面贯彻落实境外投资政策要求,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对外投资结构布局,创新对外投资方式,深化与有关国家发展战略以及市场、产业、项目对接,加快培育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新优势,促进企业合理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活动,鼓励新兴领域合作和多元化投资。创新发展模式,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境外并购、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和生产基地。创新多方合作方式,推进多双边投资合作机制建设。到2025年,培育一批竞争实力强并具有带动作用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力争对外投资合作在西部地区排名中有所靠前。
促进国际产能合作。鼓励支持我省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水电、新能源、特色农牧业、工程建设等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在优势领域和重点国别地区开展投资合作建设,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向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服务一体化转变,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运营等合作,以工程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为区域打造一批产业定位清晰、辐射作用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大项目。鼓励外向型企业开展装备和技术合作,稳妥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扩大农业对外合作,有序推进商贸、文化、物流等服务领域境外投资。
扩大对外劳务合作。鼓励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申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扩宽外派劳务渠道。支持劳务企业加强与承包工程企业的合作,通过项目带动,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发展。探索建立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加强劳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出国前适应性培训,努力提高外派劳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秩序,保障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引导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积极开展面向中高等职业院校、市州县乡村出国劳务宣传推介工作,推动对外劳务从低端劳务向中高端技术劳务迈进。到2025年,力争实现出国劳务人员突破1500人次。
加强境外风险防控。借助商务部和对口援青省份的境外资源,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服务,建立境外风险预警机制,开展国别风险评估及信用风险评价,做好国别产业指导、风险防控和权益保障工作,对重点项目面临的安全风险进行动态监测,提升经贸风险防范和贸易摩擦应对能力。充分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会)作用,组织建立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为企业提供行业协调、专业调研、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等民间外交和社会化服务,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为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创造稳定透明的外部环境。强化企业安全意识,指导企业加强境外疫情防范,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引导企业严格遵守国家“走出去”相关管理规定和驻在国法律法规,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对生产及施工现场加强监管检查,确保安全规范作业。指导企业重视境外利益融合,注重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减少可能出现的风险环节。
第五章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坚定不移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相结合,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巩固拓展对外开放大通道战略支撑作用,布局建设对外开放平台,深化区域务实合作,着力补齐开放不足突出短板,推动青海从高原内陆走向开放前沿,构建青海高水平开放新高地、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为深度参与“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节畅通对外开放通道
融入国际陆海通道。加快推进陆海基础设施联通,推进形成有利于我省更高层次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的国际经济合作立体化对外开放大通道。积极参与融入中巴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出海新通道建设;畅通融入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等陆路开放通道建设。对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中欧班列集结中心,进一步拓展和加密中欧班列、铁海联运班列线路,努力实现国际班列双向常态化运营。
推进国际陆港建设。以格尔木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格尔木的区位优势,着力搭建格尔木在“一带一路”上联通内外的国家物流枢纽。以推进格尔木国际陆港建设为节点,进一步促进青海、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依托铁路、公路综合交通运输优势,以“通道+平台”建设,立足青藏、辐射西北、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畅通经格尔木、吉隆(樟木)口岸至尼泊尔的中尼印贸易通道建设,合力促进物流、商贸深度合作,提升互利互惠水平,为推动西部地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使青海成为国家西部地区开放发展新高地。
扩大空中开放通道。优化民用航空空域,开辟和增加国际国内直飞航线、直达航班。积极推动开辟中东、南亚等国际航线,加密西宁至北京、上海、成都、西安空中快线,开通直飞省会城市、区域枢纽城市、重要旅游城市以及周边省(区)主要城市的国内航线。结合曹家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力争开通国际货运业务,创新货物运输方式。
第二节建设开放经济平台
加快西宁综保区建设。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2021〕14号),以统筹两个市场,集聚加工制造业发展,提供高效销售服务,努力打造物流分拨节点,开展检测维修服务,探索研发设计,发展新业务模式为目标,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拓展合作领域,推动我省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双向投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努力把西宁综合保税区培育成为我省对外贸易重要增长极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聚集区,进而推动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
推进青海自贸区申建。立足我省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独特的资源优势,以西宁、海东、海西格尔木为支撑,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委,推进青海自贸区申建工作,提升青海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同时,以申建工作为契机,加大全国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复制借鉴推广工作,推动涉及行政审批改革、金融改革、财税改革、海关特殊监管区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等自贸试验区改革事项先行落地。
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西宁航空口岸,优化口岸功能区空间布局,实施曹家堡国际机场国际航站楼升级改造工程,完善航空口岸基础设施,推动格尔木机场升级为国际航空口岸,加快海东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提升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展质量。推动西宁、海东、格尔木铁路口岸功能区申建,推动国际货物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肉类、水果、水产品、木材等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拓展业务范围,完善“单一窗口”应用功能和口岸执法与基本服务功能,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建设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力争到2025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达到3个,争取航空口岸出入境旅客人数达到年5万人次。
打造生态博览会品牌。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牢牢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助力青海“四地”建设,集中推介青海特色生态产业产品,逐步把青海打造成为全国生态产业产品重要集散地、国内外生态领域交流合作重要平台,进一步推动全省对外交流合作和开放。培育“互联网+展会”新模式,推动办展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把生态博览会培育成为展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世界窗口,中国乃至全球交流互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经验的国际开放平台。
第三节扩大区域交流合作
共建“绿色丝绸之路”。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与协商机制,密切高层会晤与友好往来,提升合作水平。加强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的交流合作,促进青海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信息交流,协调推进项目合作。推动与沿线国家或城市建立经贸合作长效机制,建立经贸合作项目数据库。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建立与沿线国家和城市官方信息交流平台,实时发布经贸、文化交流等信息。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丝路电商”发展等领域的合作,深化和拓展与国际友好城市的务实交流合作,打造“一带一路”框架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丝绸之路”。
深化区域经济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西城市群发展和东西部对口支援等发展战略,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大力推动与沿黄九省(区)、长江沿线省(市)、对口援青省(市)区域经济合作,在产业链延伸、产业转移、市场衔接、产能合作、人员培训等方面形成互补双赢。加强兰西城市群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成渝双城经济圈互动,在数字商务、综合保税、跨境电商、国际班列、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方面深化合作,提升区域间经济联动发展水平。
第六章健全完善保障机制
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商务领域规划组织实施体系,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党组织研究商务发展战略、分析商务发展形势、研究商务发展重大政策、推进商务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党组织对重大商务问题的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水平。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力、战斗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政治机关和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商务干部队伍,营造干事创业、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统筹规划衔接落实。加强商务发展规划与青海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推动商务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转化和落实,各阶段发展目标和时序安排同步有序推进。建立商务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各部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监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深化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完善与商务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好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研究推行适应新消费模式、新消费业态的统计方法,进一步健全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第三节强化政策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服务保障。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市场动态变化,积极贯彻国家有关促进现代服务业、内外贸一体发展的系列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商贸流通、对外贸易、跨境电商、吸引外资、对外投资发展的有效措施,以重大政策创新为引领,重点推动商贸转型升级、贸易持续增长、内需消费扩大、开放型经济层次提升。积极利用财政资金、金融信贷资金、外商投资等多种资金支持全省商务发展,重点投向消费升级、内贸流通、对外贸易、商贸服务等关键领域。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企业采用债券、信托、银团贷款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强化吸收利用外资,努力提升招商引资效益。
第四节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强商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大力推动我省开放型经济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训,创新开放型商务人才培养方式和机制,将开放型经济业务培训列入市(州)、县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对外开放专题研讨或培训班,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推动“人才强商”工程建设。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培养交流沟通,推动企业与省内外教育及培训机构人才培养合作,鼓励开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对外贸易、现代会展等专业,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同时,充分借助商务部和对口援青省份的人才资源,加大商务智库建设、人才引进和双向交流力度,搭建人才成长平台,拓宽人才发展渠道,健全人才培养体系,为全省商务发展提供稳定、高素质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