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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限塑料产品质量治理 内蒙古市场监管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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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28 08:12:27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23
核心提示:加强生产和流通领域禁限塑料制品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等销售情况。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做到不生产、不购进、不销售禁限塑料制品。
 2021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围绕禁限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重点领域及环节,与自治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农牧厅、商务厅等部门对塑料污染治理开展联合督查,将提升禁限塑料产品质量和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结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督促各级市场监管局加强生产领域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排查摸底和调研,掌握企业基本情况、质量状况、生产情况及销售情况等信息,建立企业档案实施动态监管。

加强生产和流通领域禁限塑料制品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等销售情况。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做到不生产、不购进、不销售禁限塑料制品。

将日常监管有关信息及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共治联防。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年度监督抽查重点产品目录和计划,加强重大案件的督办,针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督促属地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截至目前,全区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500余人次,检查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120余家,对280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立案查处案件5起,罚没款4.33万元。通过质量约谈、公示、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监管,防范因禁限塑料制品质量引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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