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指导粮食企业更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现将《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国粮财〔2021〕281号 | |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生效日期 | 2021-12-17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指南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指导粮食企业更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现将《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