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山东省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宣传部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总工会
2021年12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