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2021年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清单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2021年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清单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07 04:16:59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03
核心提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2021年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清单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12-07 生效日期 2021-12-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派出分局:

为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落实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清单及责任清单的通知》(内市监函字〔2020〕449号)文件精神,在2020年的基础上,需要继续梳理制定2021年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风险责任清单2021》(见附件1)对应的空格内填写旗县区、基层监管所和企业责任清单内容。

二、请将旗县区、基层监管所和企业食品生产环节“一点两责”清单(见附件2)内容汇总后于2021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市局将对此项工作列为年底考核项目。

联系电话:5699702

邮箱:hsspsck@163.com

附件:

   1. 风险责任清单2021.xlsx

   2. 食品生产环节“一点两责”清单.xlsx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2)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88) 法规动态 (86)
法规解读 (2647)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12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