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8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局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提出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对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管理、推进油气回收治理等重点工作明确了要求。2019—2020年,生态环境部先后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等文件,对部分重点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明确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国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等有关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强化排放大数据应用,切实落实I/M、汽车环保免检等制度,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局、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关于统筹加强“油、路、车”污染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在起草时,我厅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工作措施实在管用,文字精炼准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突出排放大数据应用,强化车(机)数字化精准管控。主要是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推行汽车环保免检,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推进柴油车(机)远程监控。二是强化排放综合监管,持续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主要从新生产、在用车(机械)排放和运输(用车)企业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三是严格排放检验数据核查,强化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主要是明确排放检验主体责任,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四是严格油品储运销监管,扎实开展清洁油品行动。主要是加强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监管,进一步强化油气回收治理。五是保障措施。主要是在加强能力支撑、强化问责考核和公众参与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三、起草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上位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局《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
3.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
4.《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
(三)国家标准
1.《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
2.《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18);
3.《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4.《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5.《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
6.《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