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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科节〔2019〕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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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11 03:35:15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浏览次数:625
核心提示: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精神,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质量品牌水平,全面推进我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文号 冀工信科节〔2019〕143号
发布日期 2019-04-25 生效日期 2019-04-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质量协会、省品牌战略促进会、省质量文化协会,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精神,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质量品牌水平,全面推进我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发〔2017〕35号)文件,认真落实系列三年行动计划,以创新引领质量、以设计提升质量、以技改保证质量,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努力增强我省工业品牌的竞争力。

二、重点工作

(一)提升全员质量品牌素质

开展工业质量品牌的检查,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的自我声明和质量明示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质量品牌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有关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首席品牌官、品牌经理等质量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培训活动,培养100名左右品牌管理专业人才。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加质量管理小组、现场管理、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质量“一票否决”。

(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委托有关机构继续遴选10家左右具有广泛适用性的省级质量标杆,推荐2-4家省级质量标杆申报全国质量标杆。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经验交流和质量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引导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成功经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可靠性设计、风险分析等质量工程技术。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管理,建立完善质量、品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两化融合和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

(三)推进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

进一步实施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加大质量升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将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与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产业链提升工程、工业设计提升工程、特色产品提升工程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等紧密结合,发挥各方合力,联合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结合重点优势产业链特色优势和发展实际,引导企业提高新品种、优质产品供应能力和品牌创建水平,推进制造业质量提升、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一批企业产品质量攻关项目,开展质量调查、比对和会商会诊,引导企业推进精细化管理,形成一批具有较好美誉度的终端品牌产品,形成质量品牌发展新优势。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打造信息化条件下的企业新型能力。支持行业开展工业实物质量对比、质量攻关等活动,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设计和服务型转化为路径,结合工业强基项目、工业设计成果应用转化、单项冠军奖励专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以及打造省级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省级数字化车间等一系列工作,提升实物质量水平。组织开展产业链国内外标准对比,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组织完善河北省信息技术标准体系,支持骨干企业积极主持及参与制定团体、地方、国家和国际标准,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研究制定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开展标准比对和示范推广。支持开展重点消费品与国外产品质量及性能实物对比,完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行组合化、模块化等先进标准化生产模式,提升产品质量,提振消费信心。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推广、引进、应用制造成熟度模型、质量工程技术、共性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和适用性。支持专业机构围绕主要行业或重点产业集群,组织质量效益诊断活动,挖掘产业质量效益共性问题,提出产业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探索建立推动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品牌培育、行业共性质量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模式,切实有效地帮助企业提升质量品牌管理能力和绩效。引导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质量工程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工艺优化、行业共性质量问题攻关以及解决方案的应用推广。

(四)加强对民营企业质量品牌升级引导

建立完善质量品牌培育体系,将质量品牌工作与民营企业“百千万”工程紧密结合,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活动。推动县域特色产业提质量、创品牌、增效益,促进企业实现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绿色发展明显提升。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发挥产业链龙头提升增效带动作用,带动产业链质量升级。支持骨干企业引领中小企业质量升级,引导企业借助绿色发展、工业设计、智能制造、市场拓展、品牌创优等领域破解发展瓶颈,促进企业实现质量效益、创新能力、绿色发展明显提升。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宣传保护,突出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品牌。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质量品牌升级指引,增强企业质量品牌创新升级的能力。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开展针对民企质量品牌发展状况的调研分析,组织品牌评价发布和经验交流活动。

(五)深化工业品牌培育

组织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系列行业标准宣贯,动员各地市围绕主导产业、重点集群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交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对清河羊绒等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的指导,推广区域品牌建设示范经验,综合运用创意设计、团体标准、知识产权、行业自律等手段,引导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品牌影响力。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科学评估区域品牌建设水平,加快与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衔接。积极支持中国工业品牌之旅、品牌故事大赛、品牌创新成果发布等形式的活动,推广我省区域品牌建设示范经验,引导企业科学培育品牌,增强品牌培育能力。

(六)提升工业品牌影响力

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品牌日为契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品牌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提升品牌形象。推动河北工业品牌“走出去”,加大我省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的宣传,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品牌,支持品牌的良好氛围。加强“河北设计”品牌推广,统一宣传主题,支持企业建设品牌形象展示店、旗舰店、专卖店,指导市县开展平乡自行车博览会、辛集皮革时装周、清河羊绒制品交易会等一批全国知名消费品专业展会,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发挥“河北省信息消费市县行”、“第二届河北国际工业设计周”和国际工业设计创新大赛等展会、赛事以及各类新媒体、融媒体平台的作用,通过博览展示、品牌大讲堂、走进企业等形式,开展整体品牌形象宣传活动,打造河北工业品牌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已将质量发展规划和品牌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推动落实工业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的相关措施、开展质量信誉承诺、制定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品牌培育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本地区“质量标杆”活动、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项工作纳入考核要求,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准确定位,积极履职,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合力推进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品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组织规划,落实配套政策。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工业质量品牌培育机制。发挥行业指导与监督管理的合力作用,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合力推进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建设。

(三)加强宣传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要把宣传作为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中国品牌日、质量月、河北品牌节等宣传活动。要结合本地区特点策划宣传方案,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提升本地区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配合开展全省质量品牌宣传活动。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

明确本地区内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目标,部署全年质量品牌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按照要求分别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推广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的企业范围,于4月30日前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送省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二)推进阶段(5月-12月)

1. 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示范建设情况调研,组织中小企业质量品牌能力提升培训。(5月-12月)

2. 针对获得省级质量标杆和有效期内获得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企业,从产品经营、质量管理、品牌推广、诚信信誉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开展自查和抽查。(6月-11月)

3. 树立2019年度河北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典型经验的省级“质量标杆”,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7月-12月)

4. 举办全国品牌故事大赛石家庄赛区比赛暨河北省品牌故事大赛。(8月-9月)

5. 组织开展品牌经理培训,培养品牌管理专业人才。(6月-10月)

(三)总结阶段(11月-12月)

系统总结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查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全年工业质量品牌工作情况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24日

(联系人:黄滔  0311-87800469)

 地区: 河北 
 标签: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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