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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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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8 11:44:38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694
核心提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以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各地确定的其它质量风险较高产品为重点产品;以近年来投诉反映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关系安全健康、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媒体曝光和报道较为关注的行业为重点行业;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为集中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所在区域为重点区域。
       为全面分析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时组织开展隐患处置,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通知》要求,以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为底线,以组织开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行动为手段,通过落实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监督抽查、专项检查、执法打假等多种措施,全面收集分析排查和处置辖区内质量安全隐患,着力把各类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通知》明确,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以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各地确定的其它质量风险较高产品为重点产品;以近年来投诉反映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关系安全健康、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媒体曝光和报道较为关注的行业为重点行业;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为集中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所在区域为重点区域。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前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收集及摸底调查;要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排查整治信息定期研判制度,研究制定相应监管整治措施,及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对收集排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

《通知》强调,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责任、及时总结报告,积极营造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营造安全稳定的质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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