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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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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9-17 04:08:53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730
核心提示:2021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祥和过“两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9-17 生效日期 2021-09-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中秋节和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祥和过“两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呈积极向好态势,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加强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采取更有力举措推动基层网格化监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措施落地落实,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以及造成重大负面舆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加强风险监测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风险监测力度。重点抽查节假日期间消费量大、问题隐患较多的农产品,鼓励开展“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发现风险隐患要及时会商研判、依法处置。

三、深化专项整治

各地应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落地落实。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11种食用农产品,会同有关部门精准掌握重点品种生产基地、流通主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监管主体名录,全链条各环节摸清11个重点品种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专项会诊,逐一制定精准治理清单,合力打击违法违规生产消费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四、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要对照国家和省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事项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组织实施。一要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监督指导生产主体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并同步到省追溯平台,防止随意开证或冒用合格证。对于列入试行范围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的蔬菜、水果、禽蛋、畜禽和水产品,要督促其主动开具并附带合格证入市。强化对开证主体的巡查检查,加大对带证产品的抽检力度。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动,以推行合格证制度为契机,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工作要求。二要持续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和农兽药减量增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已正式实行。各地应结合“两节”监督检查专项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多形式宣传培训2021版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一步普及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范,推进农药兽药名录张贴上墙。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指导生产者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加强正规优质农药兽药宣传推介,防范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三要扎实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地应及时学习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要求,不等不靠,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启动“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创新机制、公示公开”等任务落实,监督管理所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适时开展服务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等质量安全源头管控责任。

五、强化应急处置

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和农业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好“两节”期间值班安排,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问题,坚决防止事态发酵和放大。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黎嘉惠、黄娜,联系电话:37288632、37288953)

 地区: 广东 
 标签: 农业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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