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43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8〕43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5-15 03:25:0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088
核心提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18〕43号
发布日期 2018-05-09 生效日期 2018-05-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23-11-20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废止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3〕5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地区: 新疆 
 标签: 安全责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194)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