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 (云知发〔2021] 4号)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 (云知发〔2021] 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20 18:21:24  来源: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812
核心提示:2021 年6 月底前,全面取消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十四五”期间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2025 年前全部取消,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全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增长。
发布单位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云知发〔2021] 4号
发布日期 2021-08-20 生效日期 2021-08-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l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10 号),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大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切实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一)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建设,加快专利、商标业务服务资源融合,推动专利、商标申请、注册、缴费、续展、质押登记等有关知识产权业务实现“一窗通办”。合理布局州(市)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优先设立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到2021 年底,全省商标受理窗口达到10 个。推动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院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申报设立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鼓励各类产业园区、试验示范区等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全省每年新增网点2 个。严格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清单,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前移,组织专家服务工作队开展知识产权基层服务。

(二)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化水平。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系统和各类知识产权线上业务办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大专利优先审查和质押登记电子申请全程网办的普及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

(三)压缩业务办理时间。落实压缩业务办理周期各项措施,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审核推荐、专利权质押登记和许可备案申请的受理及数据采集上传时间压减为1 个工作日,专利缴费、通知书打印、证书发文等窗口服务业务实现现场办结。持续优化窗口服务流程,开通国家知识产权局昆明代办处缴费移动支付功能,继续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商标、专利审查绿色通道政策,对抗疫急需的商标、专利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给予优先审查。

二、切实提高商标、专利申请质量(四)优化调整专利资助政策。坚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清理完善各项涉及专利的奖励政策和资格资质评定政策,2021 年6 月底前,全面取消对商标、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十四五”期间逐步减少对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资助,2025 年前全部取消,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全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增长。

(五)强化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国家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有关规定,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专利、商标申请注册、优先审查、费用减缴、电子申请等环节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抢注案件线索摸排。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案件线索。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信息核查,依法推动将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纳入信用监管。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取消申报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资格以及云南专利奖、中国专利奖申报、参评或获奖资格,对相关申请人不予资助或者奖励。

三、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指导。严格执行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做到有案必立,加大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支持指导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做好专利行政裁决督导,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水平。

(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积极推动中国(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构建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

(八)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推动我省特色产业发展,到2021 年底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50 家以上,总数达到200 家以上。

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

(九)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组织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加大对专利代理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资质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专利代理“挂证”等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大对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以及执业资质、代理行为等情况抽查检查力度。

(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发展。加强与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有关省(市、区)合作交流,引进优质服务机构落地云南,培育本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促进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引导支持知识产权领域行业组织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的横向合作,面向社会开展专业领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支持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依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免费或者低成本开放共享有关服务产品。

五、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十一)鼓励知识产权信息价值运用。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先进装备制造、信息等我省重点产业,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助力企业优化技术创新方向和研发路径。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开展专利导航项目20 项以上,推动专利导航融入各类主体创新决策过程。引导全省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到2025 年,新增100户贯标认证企业。

(十二)提升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能力。深入推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专利技术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激发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等专利转化的活力和积极性,到2025 年,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实现专利转让、许可的数量达到1000 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大力推动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附件: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pdf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1 年8 月17 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1.22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