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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用肉中残留物质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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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13 16:49:43  浏览次数:5820
核心提示:7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了第2021-59号告示,修改《食用肉中残留物质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1、将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相关用语从“胴体”变更为“食用肉”。2、修改部分在市、道畜产品检察机关制定检查计划案后,向农林畜产检疫本部部长报告的条款语句。3、根据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必要措施事项。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59号
发布日期 2021-07-06 生效日期 2021-07-0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感官检测,理化检测,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7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了第2021-59号告示,修改《食用肉中残留物质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主要内容如下:1、将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相关用语从“胴体”变更为“食用肉”。2、修改部分在市、道畜产品检察机关制定检查计划案后,向农林畜产检疫本部部长报告的条款语句。3、根据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必要措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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