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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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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3 10:40:13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2401
核心提示:首次明确可疑暴露者概念,指暴露于动物源性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的动物、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养殖、屠宰、贩卖、运输、加工等人员。同时要求可疑暴露者在脱离阳性动物、环境暴露后,应进行自我医学观察10天,并针对不同观察结果的处置进行了规范。

一、制定背景

截至目前,我国已发现并报告包括H5N1、H5N6、H7N9、H7N4、H9N2、H10N8、H10N3在内的七种亚型人感染禽流感病例,以及人感染欧亚类禽H1N1猪流感等其它动物源性流感病例,其中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管理,并发布了相应的应急预案、防控方案等文件。而对于其它动物源性流感病毒感染,尚缺乏防控技术指导文件。

为适应我国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防控需要,整合和规范各类各亚型动物源性流感病例的发现、报告、诊断、调查和感染控制等防控工作,提高流感大流行应对准备能力,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制定出台了《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参照《指南》要求,科学、有序地开展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二、主要内容

《指南》共分为十一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明确适用范围,包括业务内容、应用情景和使用部门。第二部分是从病原学、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三个维度对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进行系统概述。第三至第十一部分分别针对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诊断与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判定与管理、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感染预防控制、风险评估、信息发布与通报、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等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为卫生防疫机构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与既往我国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内容相比,《指南》突出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规范:

1.在常规的病例发现和报告途径外,明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独立医学实验室、检验检疫等机构在开展人类相关标本检测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信息报告、样本报送等工作。

2.明确各省首例人感染某型动物源性流感病毒病例,在省级做出疑似诊断后,需待中国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后,再做出确诊诊断;对于既往未在我国发现过的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首例病例,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进行诊断确认。

3.首次明确可疑暴露者概念,指暴露于动物源性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的动物、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养殖、屠宰、贩卖、运输、加工等人员。同时要求可疑暴露者在脱离阳性动物、环境暴露后,应进行自我医学观察10天,并针对不同观察结果的处置进行了规范。

4.明确了针对病例开展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的策略,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的时间节点和生物安全要求。

5.进一步规范了个人感染防护和消毒的要求,同时制定了《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引》,作为《指南》附件一并印发。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地区: 中国
 标签: 感染 动物源 预防 检测 养殖 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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