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各地要从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高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上来,要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及时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本地区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制修订,依靠法治推进和保障改革。各地要在守住健康安全底线的基础上,聚焦人民群众所盼、市场主体所求,完善审批指南和服务流程,做好审批与监管、上级和下级机构、部门内部和部门间衔接,全力抓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各地要严格依照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文件规定的事项和方式实施改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